株洲網訊“現有XX牌香煙78條、XX牌香煙41條, 是別人抵債而來, 並非盜竊所得……”4月11日上午, 株洲縣男子朱某拖著整整兩編織袋香煙, 來到市內某煙酒批發部進行推銷。 因老闆心存顧慮不願意收貨, 朱某寫下了這張“證明書”。
讓批發部老闆沒想到的是, 幾個小時後, 民警找上門來, 證實這批香煙竟然真是朱某盜竊所得。
原來, 當天淩晨, 朱某和一名同夥戴著帽子、口罩、手套, 用錘子砸開天元區一煙酒批發行的玻璃門進入店內, 盜走100多條香煙。 在此過程中, 店內警報器鈴聲響起, 可兩人毫不在乎, 把兩個編織袋裝滿後,
蘆淞公安分局賀嘉土派出所民警介紹, 今年2月, 朱某和同夥在蘆淞區也犯了案, 手法與上述案件類似。 此後, 賀嘉土派出所一直跟進案件, 經過調查掌握了兩人的身份。
4月11日淩晨兩人再次作案, 當天下午民警就將他們抓獲。
朱某被抓時, 賣煙所得的一萬多元現金還在他口袋裡揣著。 目前被盜香煙已被警方悉數找回, 等案件辦理完畢之後便可返還給受害店鋪。 兩名嫌疑人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