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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北湖黨員、公職人員,最新規定出爐,以後操辦婚喪喜慶這些事不能做

近日, 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省民政廳、省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於在全省開展文明節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工作方案》。 在17日召開的全省社會事務工作會議上, 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相關負責人對這一檔進行瞭解讀。

會議還對流浪救助、殯葬改革、兒童工作、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等工作進行了專業培訓。

4月13日, 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省民政廳、省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於在全省開展文明節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工作方案》, 文明節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嚴禁黨員和公職人員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全省所有黨員和公職人員不准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

除婚禮、葬禮外, 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以外人員參與。

婚禮宴請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不得超過300人(30桌), 葬禮一律從簡操辦、控制規模, 不准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

違反規定的, 一律嚴肅查處並通報曝光。

(二)宣導城鄉居民文明節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1、婚事新辦。

反對借機斂財, 不濫發請柬邀請賓客、不收或少收彩禮(聘禮)、不收受親戚以外人員的賀禮, 提倡舉辦集體婚禮、家庭婚禮、旅行婚禮等有紀念意義的婚禮;

反對奢侈浪費, 提倡控制迎親車輛、宴席桌數和標準, 抵制講排場、比闊氣等不良風氣;

反對低俗鬧洞房等行為, 提倡文明健康的娛慶活動。

2、喪事簡辦。

落實《湖南省實施《殯葬管理條例》辦法》和《關於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

反對厚葬薄養, 革除喪葬陋習。

反對在公共場所(除有關部門指定的專用場所)亂搭靈堂靈棚、亂放哀樂鞭炮、搞封建迷信等擾民行為, 提倡簡化儀式、限制規模、文明節儉的治喪方式;

反對亂埋亂葬、修活人墓、超標準建墓立碑, 提倡遺體火化、節地生態安葬。

3、其他喜慶事宜不辦。

除婚喪以外的其他喜慶事宜, 提倡不辦酒席。

確需辦酒席慶賀的, 提倡僅邀請親戚儉辦聚會, 不收受親戚以外人員的賀禮, 也不參加他人舉辦的其他喜慶事宜或贈送賀禮。

反對把人情與金錢畫等號, 提倡健康文明的人際交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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