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眼觀六路”的電子眼, 現在開始“耳聽八方”了。 市交管局下午發佈消息, 20套聲呐電子眼已在北京正式投入使用, 這些“聲呐”可精准鎖定亂鳴笛的車輛, 同時由配套的電子眼拍攝畫面, 違法司機將面臨100元的處罰。
下午三點, 黃莊路口西北角, 海澱醫院南牆外, 記者看到, 安裝在信號燈杆上的聲呐緊挨著電子眼攝像頭, 路口周邊區域全部可以覆蓋。 據調試設備的技術人員介紹, 聲呐的覆蓋範圍很大, 凡電子眼可拍攝到的區域都在聲呐範圍之內。 據他介紹, 聲呐定位技術早已經非常成熟, 只是以前不怎麼用到交通管理當中。
記者瞭解到, “聲呐電子眼”系統是由聲陣列採集設備、高清攝像機、資料獲取儀、聲源自動識別系統和LED電子顯示幕等組成。 車輛的鳴笛聲與指紋類似, 每部車輛鳴笛頻率均不相同, 都有各自獨特的音訊。 “聲呐電子眼”系統通過聲陣列採集設備採集違法鳴笛的聲音信號, 通過高清攝像機採集車輛圖像信號, 再分別傳輸至聲源自動識別系統進行聲源定位和圖像自動抓拍識別。
據交管部門介紹:機動車亂鳴笛, 是一個較為普遍的駕駛陋習, 不僅造成較大的噪音污染, 也嚴重影響道路周邊市民的正常生活。 亂鳴笛聽得見卻看不見, 之前只能依靠執勤交警人工判斷進行查處, 即使認准了目標, 遇到駕駛員不承認, 因缺少有力證據, 查處起來非常困難, 因此處罰亂鳴笛, 一直是交警路面執法面臨的一個難題。 此次正式啟用20套“聲呐電子眼”系統,
北京在城區禁止內鳴笛的“歷史”由來已久, 2001年7月1日, 北京市規定機動車“禁鳴”的範圍已從三環擴大至四環範圍以內;2007年3月16日, 交管部門發佈通告, 明確規定從2007年4月15日起, 五環路(含)以內道路, 晝夜禁止機動車禁止鳴喇叭, 機動車“禁鳴”範圍進一步擴展至五環路(含)以內。 同時, 根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一條十四項的規定:“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鳴喇叭的,
去年6月, 北京交管部門啟動了機動車違法鳴笛抓拍設備建設工作, 在協和醫院西門安裝了本市第一套違法鳴笛抓拍設備。 目前, 全市20套“聲納電子眼”違法鳴笛抓拍設備均已安裝到位並正式投入使用, 今後在相關區域機動車違法鳴笛將面臨100元罰款處罰。
作為國內少數幾個將違法鳴笛納入非現場執法的城市, 北京交管部門今後還將逐步拓展此類設備的應用, 重點在市區人員流量密集區域、學校、醫院周邊等地安裝此類設備。
文字 北晚記者 安然
圖片 北晚記者 劉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