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娃是家喻戶曉的經典動畫形象, 也常常在各種表情包或者惡搞視頻中出現。 但是, 這種使用合法嗎?
今天, 江蘇一家大型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就因為在微信公眾號中利用"葫蘆娃"形象進行企業宣傳,
南京一企業擅用葫蘆娃形象被判侵權
2015年9月, 江蘇某投資集團在其微信公眾號中, 推送了一篇名為“2015最新版‘葫蘆娃’橫空出世, 速度圍觀”的文章。
原告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認為, 該投資集團沒有經過原告授權或許可, 擅自以"葫蘆爺爺"代表集團形象, 以"7個葫蘆娃"代表集團下屬7個子公司進行企業網路宣傳和推廣, 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
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有限公司代理律師:
因為葫蘆娃是智慧的結晶, 很多人嘔心瀝血製作出來的形象, 在網路上傳播必須要有著作權人授權, 我們認為應該保護自己的知識結晶。
對於被訴至法庭, 被告方則認為, 他們將葫蘆娃形象和企業形象掛鉤,
江蘇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法務部工作人員 楊威:
七個葫蘆娃, 正好我們有七個子公司, 在網上看到了, 就有了這個思路, 我們也不知道是他們家的葫蘆娃。
法院審理認為,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 張智:
公司對外經營, 利用作品對外宣傳, 擴大企業知名度,這肯定含有盈利的目的,含有盈利目的,就構成對他人著作權的損害。
影視作品頻陷抄襲風波
近年來,多部影視作品因侵犯著作權站上了被告席。2016年,電視劇《錦繡未央》被11位作家聯名訴抄襲,人民日報怒批《錦繡未央》抄襲:人人搞搬運,誰來做原創?而《錦繡未央》的原著《庶女有毒》,更是被網友爆出大範圍抄襲。
2015年,瓊瑤起訴於正的電視劇《宮鎖連城》抄襲自己的作品《梅花烙》。最終法院判決瓊瑤勝訴,要求於正公開道歉,要求被告方停止傳播《宮鎖連城》,並賠償原告500萬元。
最近,導演陳凱歌的電影《妖貓傳》也陷入著作權風波。4月18日上午,《妖貓傳》被訴侵權一案在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又遇白居易》的劇本著作權人史先生,起訴陳凱歌和《妖貓傳》出品方抄襲自己的劇本,內容有多達25處契合點,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公開致歉,並在發行電影《妖貓傳》時為自己署名。
陳凱歌的代理律師則表示《妖貓傳》系片方根據日本作家夢枕貘的原著小說合法改編攝製而成的。陳凱歌並不認識原告,也沒接觸過他的劇本。代理律師稱,原告所謂劇情中"佛教大師的人物設置、浪潮、船 石橋"等等,均不是作品的"獨創表達",屬於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特定場景、公有素材類元素,陳凱歌代理律師提出申請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目前,該案仍在審理當中。
微評:原創是文化生命力延續的根本
不管是葫蘆娃卡通形象的使用,還是電影電視劇作品的著作權風波,都能看出我國目前的著作權維權存在的亂象與難題。"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原創,是文化生命力延續的根本。只有尊重原創,加快著作權法修法進度,才能讓我們的文化創作市場越來越繁榮。
擴大企業知名度,這肯定含有盈利的目的,含有盈利目的,就構成對他人著作權的損害。影視作品頻陷抄襲風波
近年來,多部影視作品因侵犯著作權站上了被告席。2016年,電視劇《錦繡未央》被11位作家聯名訴抄襲,人民日報怒批《錦繡未央》抄襲:人人搞搬運,誰來做原創?而《錦繡未央》的原著《庶女有毒》,更是被網友爆出大範圍抄襲。
2015年,瓊瑤起訴於正的電視劇《宮鎖連城》抄襲自己的作品《梅花烙》。最終法院判決瓊瑤勝訴,要求於正公開道歉,要求被告方停止傳播《宮鎖連城》,並賠償原告500萬元。
最近,導演陳凱歌的電影《妖貓傳》也陷入著作權風波。4月18日上午,《妖貓傳》被訴侵權一案在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又遇白居易》的劇本著作權人史先生,起訴陳凱歌和《妖貓傳》出品方抄襲自己的劇本,內容有多達25處契合點,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公開致歉,並在發行電影《妖貓傳》時為自己署名。
陳凱歌的代理律師則表示《妖貓傳》系片方根據日本作家夢枕貘的原著小說合法改編攝製而成的。陳凱歌並不認識原告,也沒接觸過他的劇本。代理律師稱,原告所謂劇情中"佛教大師的人物設置、浪潮、船 石橋"等等,均不是作品的"獨創表達",屬於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特定場景、公有素材類元素,陳凱歌代理律師提出申請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目前,該案仍在審理當中。
微評:原創是文化生命力延續的根本
不管是葫蘆娃卡通形象的使用,還是電影電視劇作品的著作權風波,都能看出我國目前的著作權維權存在的亂象與難題。"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原創,是文化生命力延續的根本。只有尊重原創,加快著作權法修法進度,才能讓我們的文化創作市場越來越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