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執行幹警的到訪, 被執行人李某平靜中帶著很多無奈, 因為她早就想到會有這一天, 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快一年了, 她的“好”姐們早已下落不明, 這“坑”三年前就挖下了, 這一天到來只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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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自己成為被執行人, 被法院依法拘傳時, 望著身邊驚慌的幼子, 她還是忍不住落下傷心的淚:“你們把我帶走, 我兒子在家沒人做飯怎麼辦呀”, 接著嗚嗚地哭了起來。 “那你趕緊把錢還了不就行了嗎”我對她說。 “我哪有錢還呀, 這錢也不是我借的呀”她回答道。 “不是你借的, 你不是主借人嗎?”我有些迷惑, “要真是我借的, 我就是砸鍋買鐵也把這錢還了, 這錢實際上是替王某某借的。 ”李某一邊抹著眼淚, 一邊向我訴說著委屈。
王某某與李某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姐們, 婚後雙方家的孩子都認對方為乾媽, 真可謂是情同手足。 王某某的丈夫做房地產生意,
開始的前兩年, 每次貸款到期, 王某某都會主動將錢給她, 讓她去把銀行的錢還了, 然後她再從銀行把錢貸出來。 到了第三年, 就在李某打算今年把錢還了之後再也不替他們借的時候, 突然發現王某某一家人不知去向, 打電話也不接, 開始她還沒怎麼在意,
無獨有偶, 在我院4月13日淩晨執行活動中, 當執行幹警敲開被執行人孫某家門時, 他的第一句話就是:“找我幹什麼, 你們去找擔保人呀。 ”把在場的每位執行幹警都雷蒙了, 以往只有擔保人叫屈的, 還從未有過主借人喊冤的。 孫某自述其也是出於哥們義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