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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違規房整頓,3種房屋將拆除,2種情形可確權了,有你家嗎

如今農村可以到了一個新的改革階段, 第一就是今年年底各地都將陸續結束確權工作, 第二以前很多拿不准的土地以及房屋的問題, 今年開始都能得到合理的解決。 近年來為了農村改革發展, 國家出臺很多政策, 並且每年投入大量資金。 不過, 由於人口流動以及管控不嚴, 使得農村違規問題日益突出, 其中違規房成了農村發展道路上, 亟待解決的問題。 其中3種房屋將予以拆除。

第1種:基本農田上蓋房

耕地, 特別是基本農田受到保護, 禁止在基本農田上建房, 而且屬於違法行為。 一旦被發現, 房屋拆除不說, 還面臨罰款或者其他處罰。

第2種:房屋主人去世、無人繼承

在農村一類人, 沒有贍養人, 等到去世之後, 房子就面臨無人繼承了。 如果房屋時間較長了, 為避免浪費將被村集體收回重新分配。

第3種:常年處於閒置狀態

現在農村人口流動較大, 不少已經離開農村, 到城裡生活, 很少再回去。 而老家的房子就閒置了, 久而久之, 成了空心房, 甚至是危房。 為了安全和資源考慮, 將對這類房屋進行拆除。

農村房屋政策, 除了嚴查整頓之外, 對農民來說比較重要的就是確權了。 不過, 在實際確權過程中, 一些違規房無法確權, 但為了考慮到農民利益, 在以前會被回收的兩種宅基地以及房屋, 今年有望被被確權!

1、建房時沒有手續, 但符合建房規定, 而且後來補辦好建房手續了;2、耕地上的房屋, 其實這在農村還是不少的, 正常情況來講, 農民是不可以改變土地性質在耕地上建房的。 不過如果是經過繳納過費用的房, 暫不予拆除, 可以繼續使用, 並且給予確權。

總的來說, 宅基地和房屋是農民生存的基礎保障, 對於部分違規現象, 國家也是本著“能不拆就不拆”的原則來管理。 不過在確權之後, 農民務必要遵守當地管理政策了, 切不可對違規房屋置之不理, 避免自家房屋權益受到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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