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萬木春
2018年3月, 我在本號推送一篇《高中生被批評亂服藥, 家長拖曳教師使其心臟病發被學校報警》後, 署名為“竹筍蟲”的網友隨即針對該文寫了一篇駁文《教育評論不能亂開黃腔》——因為不知這位大神來自何方, 姓甚名誰, 身居何職, 所以後面的回駁言語有不當的地方請見諒。
“竹筍蟲”亂開黃腔
在這篇駁文中作者認為“萬木春的評論完全是以教師和校方的思維去分析的, 甚至有可能扭曲事實的真相, 會嚴重誤導讀者尤其是教師, 容易助長學校和教師霸權專制教育風氣”, 且分別主要從四個方面來駁斥。
瞄不准靶子打歪槍
這位作者認為, 萬木春的評論是“以教師和校方的思維去分析”“甚至有可能扭曲事實的真相”“會嚴重誤導讀者尤其是教師”“容易助長學校和教師霸權專制教育風氣”, 可他的全文並沒有就這個四個關鍵內容用事實和道理展開論述, 而是將絕大部分筆墨論述質疑教育局通告等問題了。 這種寫法, 就如同靶子在前方, 可是子彈卻射向左右, 把槍打歪了。
進一步展開了說。 從《教育不能亂開黃腔》的全文來看, 文題“教育評論不能亂開黃腔”應該是本文的核心觀點,
無根無據的, 誰信
寫到這裡, 實在不願繼續往下寫了, 感覺挺難為情的, 但有些話不說還是不明, 因為不瞭解的人被他忽悠的可能性很大。 以萬木春個人之見, 寫駁文要對準靶心, 需要以事實和道理為據;若有分論點的話必須能夠充分支撐中心論點,
僅僅只是案例探討
再回到我自己寫的《高中生被批評亂服藥......》一文, 它是以認定教育局通告為基本事實來寫的, 也是依據這個通告所認定的基本事實來論述的, 僅僅只是探討案例。 即使以後有人完全推翻了教育局的這個通告, 這篇文章的探討還是有一定價值的。 何況至少目前, 我們沒有從權威地方看到推翻這個通告的資訊, 網友“竹筍蟲”在駁文中也沒有拿出推翻教育局通告的事實和權威依據。
孰是孰非, 貽笑大方
《高中生被批評亂服藥......》全文基本上是以教育局通告的事實為依據, 每個觀點基本上都引用了法律條款、遵循法律精神來論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