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鬣羚出現在浦江大山裡!結果被人給夾了,還拿去賣……

鬣羚(網路圖)

去年5月, 浦江縣董某因非法獵捕1只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鬣羚, 被公安部門刑事立案處理, 後經法院審理, 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3個月。

據辦案民警介紹, 董某從路邊攤買了5個野豬夾, 安放到山上, 夾到一隻“野山羊”。 董某用小三輪車拉到市場上銷售, 被群眾舉報, 森林公安民警趕到現場處理。 經鑒定, “野山羊”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鬣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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