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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男朋友跟他那個有錢的小三,結婚了

花夢旅人-2018.4.19來自仲念念00:0002:15

作者:仲念念

圖片:來自網路

01.

我從來沒想過我會跪除了神, 和我父母以外的人。

那個人是我男朋友。 不, 確切的來說,

他現在應該是我的前任, 前男友。

截止到今天, 我們應該已經在一起快四年了。 從大二開始, 到大四畢業, 再到如今步入工作。

畢業以後, 我留在了大學所在的城市, 北京。

北京的冬天格外冷, 特別是今年。

我迫切的想要找一份工作, 想快點站住腳, 想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然後安心的嫁給他, 做他的妻子, 相夫教子。

房子哪怕很小, 很舊, 也都沒有關係, 這樣至少, 我們不用在寒冬料峭的街頭, 因為交不起房租被趕出來, 拉著行李箱四處流浪了。

我在一個報社裡做實習編輯, 他在廣告公司做設計師。

我跟他, 屬於同一類人, 我們都窮, 不僅我們自己窮, 家裡也窮。 窮到什麼地步呢?

當時我們就住在一個陰暗潮濕的地下室裡, 一包泡面兩個人分開一起吃。

晚上睡覺的時候, 總能聽到吱吱吱的老鼠叫聲。

我特別怕, 哭著躲進他懷裡, 他拍著我的背說, 說, 以後, 再也不會讓你住這種房子了, 以後, 我會給你好的生活, 給你想要的一切。

他說到了, 也做到了, 不過只做到了一半。

因為他自己過上了想要的生活, 但是那種生活裡, 並沒有我。

現在不會有, 以後更不會有了, 因為今天, 他結婚了, 但是新娘不是我。

02.

那天, 是他25歲的生日。

我早早準備好禮物, 買好蛋糕, 在家裡等他, 可等到的只有一通電話, 他說, 今晚要加班, 可能沒那麼快回去。

失落是肯定有的, 心想, 算了, 沒關係, 既然你不能回來, 那我就去找你吧。

我一路小跑, 歡歡喜喜來到他們公司, 被眼前的一幕濕了眼睛。

她腿上的女孩子是誰?為什麼會抱著他的脖子親吻他的耳垂?為什麼他們看起來那麼幸福, 那麼相配?

如果他們才是一對, 那我是誰?

我的大腦瞬間一片空白, 心像被人打了一槍一樣, 不停的往下滴血, 蛋糕摔在地下, 眼淚唰一下下來了。

就這麼猝不及防的,

我被綠了。

我反應過來以後, 哭著跑出去, 本以為他會追出來, 火急火燎的解釋, 求我不要誤會, 求我原諒, 求我再給他一次機會。

可是我想多了, 他並沒有解釋什麼, 只是面無表情的說了句, 對不起。

然後, 當晚就從家裡搬了出去。

這算什麼?我們之間這麼多年, 到底算什麼?就算分手, 我特麼連句告別都不配擁有嗎?

事實證明, 我真的不配。

因為沒過幾天, 就得知了他們要結婚的消息, 我整個人都好像瘋了一樣, 連夜跑去找他, 像一個乞丐一樣跪在地下, 哭著求他不要這樣對我, 哭著找他要一個理由。

他一下就紅了眼睛, 但很快背過身去, 哽咽著跟我說, 對不起, 她可以給我想要的一切, 我太累了, 我認輸了, 是我配不上你。

然後他走了,

我在路邊哭了整整一夜。

03.

後來, 我離開了那座城市, 一個人重新開始。

遇到了諸多不易, 然而不知為何, 越是不易, 我越是能明白他當初的選擇。

在大城市裡生存, 從來就沒有誰是真的容易的, 即使表面看著光鮮亮麗, 背地裡依舊命如螻蟻。 特別是對於我們這些一無所有的人, 壓力真的太大了,有時候,真的說吃不起飯就吃不起,說沒地方住就立即流落街頭。

這個時候,誰會拒絕一個捷徑呢,畢竟都是俗人。

於是,他娶了那個姑娘,那個坐在他大腿上的姑娘,是他們老總的女兒。

可以直接讓他少奮鬥十幾年,甚至幾十年,他們家大業大,什麼都都不缺,唯一缺的,就是一個兒子,或者一個聽話的女婿。

所以,他選擇妥協,原則走這個捷徑。

理解歸理解,可卻不能接受,更不能原諒,這樣的他,讓人看不起,也讓人噁心。

他給我上了人生中很重要的一課。

在此之前,我常常以為,愛情是可以淩駕於物質之上的。

覺得愛情不應該跟世俗有聯繫,應該跟每一位新娘頭上披的白色蕾絲一樣,純潔無暇,沒有一絲雜質。

但後來,我發現我錯了。

戀愛可以是兩個人的事情,但是婚姻不行,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

愛是婚姻的基礎和前提,但是僅僅有愛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錢,需要物質,需要房子車子,如果沒有,那愛一文不值。

如果可以,我真希望這些我永遠都不懂,這樣至少還能做一場愛情的夢。

但是很不巧,也很不幸,我全都懂了。

懂了以後,我的青春也結束了。

04.

但即便如此,我還是希望我能選擇相信。

相信以後會遇到這樣一個對的人,保護我,照顧我,給我一個幸福的家。

在他來之前,我也會好好照顧自己,不僅如此,還要努力的愛自己,努力工作,努力掙錢。

希望我能一直這麼保持下去,也希望早些遇見那個對的你。

前任曾經教會過你哪些道理?

以上便是全部了。

最後,祝他和他的新娘,不孕不育,子孫滿堂。

PS:

這篇是一個讀者的故事,我當時看到整個人驚呆了。

這渣男渣的還真是清新脫俗,當時就決定要發出來,大家有沒有什麼“祝福福”想跟渣男說的?

給這位姑娘打打氣可好?

壓力真的太大了,有時候,真的說吃不起飯就吃不起,說沒地方住就立即流落街頭。

這個時候,誰會拒絕一個捷徑呢,畢竟都是俗人。

於是,他娶了那個姑娘,那個坐在他大腿上的姑娘,是他們老總的女兒。

可以直接讓他少奮鬥十幾年,甚至幾十年,他們家大業大,什麼都都不缺,唯一缺的,就是一個兒子,或者一個聽話的女婿。

所以,他選擇妥協,原則走這個捷徑。

理解歸理解,可卻不能接受,更不能原諒,這樣的他,讓人看不起,也讓人噁心。

他給我上了人生中很重要的一課。

在此之前,我常常以為,愛情是可以淩駕於物質之上的。

覺得愛情不應該跟世俗有聯繫,應該跟每一位新娘頭上披的白色蕾絲一樣,純潔無暇,沒有一絲雜質。

但後來,我發現我錯了。

戀愛可以是兩個人的事情,但是婚姻不行,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

愛是婚姻的基礎和前提,但是僅僅有愛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錢,需要物質,需要房子車子,如果沒有,那愛一文不值。

如果可以,我真希望這些我永遠都不懂,這樣至少還能做一場愛情的夢。

但是很不巧,也很不幸,我全都懂了。

懂了以後,我的青春也結束了。

04.

但即便如此,我還是希望我能選擇相信。

相信以後會遇到這樣一個對的人,保護我,照顧我,給我一個幸福的家。

在他來之前,我也會好好照顧自己,不僅如此,還要努力的愛自己,努力工作,努力掙錢。

希望我能一直這麼保持下去,也希望早些遇見那個對的你。

前任曾經教會過你哪些道理?

以上便是全部了。

最後,祝他和他的新娘,不孕不育,子孫滿堂。

PS:

這篇是一個讀者的故事,我當時看到整個人驚呆了。

這渣男渣的還真是清新脫俗,當時就決定要發出來,大家有沒有什麼“祝福福”想跟渣男說的?

給這位姑娘打打氣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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