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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駕駛員變造號牌 面臨記12分罰款5000元處罰

為了躲避監控, 不少司機選擇變造機動車號牌, 甚至深夜出動以逃避檢查, 自4月份以來, 20天內, 泰安高速交警查獲到第6輛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4月18日, 淩晨2時53分, 泰安高速交警指揮中心民警視頻巡查發現, G3京台高速K463+600(離泰安服務區1公里)臺北方向, 一輛江蘇牌照的白色凱迪拉克轎車車牌有異樣。 細心的民警觀察發現, 該車號牌“8”有異樣。 經過民警核查比對, 該車前排懸掛的車牌號“B”被一塊磁性數位鐵片“8”遮擋住, 真實牌照為蘇K****B。

民警介紹, 機動車輛牌證如居民身份證一樣, 是車輛的“身份證明”。 變造機動車號牌這一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它在道路交通暢通、事故預防和秩序管理等方面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面臨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 並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同時對其變造號牌期間的其他交通違法行為一併處罰。

泰安高速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 以身試法換來的只有法律的嚴懲, 請杜絕偽造、變造、遮擋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 做到安全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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