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4月20日訊4月16日下午3點多, 在濟青高速公路峽山收費站出口處, 高速交警高密大隊民警正在對一輛轎車進行檢查時, 緊跟其後的一輛轎車駕駛室門突然打開, 只見司機神態慌張地走下車來, 轉身拉開左後側車門, 裡面的一名男子隨即下車, 兩人迅速互換了座位, 並立即關好車門, 等待交費出站。 這一過程, 正好被民警的執法記錄儀拍攝下來。 兩人的這一反常舉動, 引起了民警的懷疑。
經查, 剛剛從後排換進駕駛室的男子持有有效駕駛證。 於是民警重點對原來的司機進行調查。
面對民警的詢問, 一開始, 該司機拒不承認自己開車。 當民警告訴他有視頻錄影時, 司機這才不得不承認了調換座位的事實, 但當場拿不出駕駛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 並一直拿著手機打個不停。
見司機實在提供不了證件, 民警只好根據其姓名, 登錄查詢系統, 很快查明了他的駕駛證資訊。
濟青高速高密交警大隊民警王印說:“關於駕駛證停止使用處罰的問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條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 駕駛證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間, 仍然駕駛機動車, 可以視為未取得駕駛證, 從而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 我們將對駕駛員處以罰款1000元及15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