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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一駕校副校長販賣23張虛假駕照牟利20余萬元獲刑

2017年6月起被告人袁某將辦理好的駕駛證交付給劉某、童某、李某三人使用, 2017年9月起被告人袁某將辦理好的駕駛證交付給陳某使用, 後經平江縣交通警察大隊確認, 被告人袁某賣給劉某、童某、李某、陳某等人的駕駛證均系假證。

案發後, 被告人袁某將收取的款項全部退還被害人。

該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袁某違反國家證件管理制度, 買賣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駕駛證, 其行為已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 應予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袁某案發後已將所收取的款項全部退還給被害人, 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 判決被告人袁某犯買賣身份證件罪, 判處拘役六個月, 緩刑八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官說法】市民沒有辨別駕駛證真偽的能力, 容易被騙子提供的偽造或變造駕駛證蒙蔽。 千萬不要為了貪圖一時之便, 經非正式管道非法獲取駕照, 在上當受騙的同時也成為“馬路殺手”, 到時害人害己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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