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4月20日, 前自行車運動員蘭斯·阿姆斯壯與美國聯邦政府達成500萬美元的庭外和解, 避免因興奮劑使用問題而被罰款1億美元。
現年46歲的蘭斯·阿姆斯壯曾是美國自行車界的領軍人物, 獲得過七次環法冠軍, 但後來因服藥冠軍遭到剝奪。 同時, 他曾因為治癒癌症的經歷而被認為是勵志偶像, 他於2011年正式宣佈退役。
但在2010年, 阿姆斯壯的前隊友佛洛德·蘭蒂斯向聯邦法院舉報阿姆斯壯及其他隊友服禁藥, 違反美國郵政車隊的合約, 令醜聞曝光。 2012年, 美國反興奮劑機構宣佈剝奪蘭斯·阿姆斯壯的七個環法自行車賽冠軍頭銜,
2013年, 阿姆斯壯在著名的主持人奧普拉的訪談節目中首次公開承認自己服用違禁藥物, 在這次訪談中, 阿姆斯壯承認曾在運動生涯期間服用過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和促紅細胞生成素等興奮劑。
1997年, 阿姆斯壯加入了由美國郵政贊助的自行車隊, 而他也正是在效力該車隊期間收穫了環法七冠王。 但根據車隊贊助協定, 郵政總局給阿姆斯壯的車隊贊助約3000萬美元, 條件是車隊不得服用禁藥影響形象。
蘭蒂斯根據美國《聯邦虛假申報法》, 以美國政府名義提出起訴。 該法例容許民眾對涉嫌欺詐美國政府的人提出訴訟。 若阿姆斯壯證實違法, 將面臨贊助額3倍的罰款, 相當於1億美元。
儘管阿姆斯壯避免了高達1億美元的賠償金, 但他還必須向發起訴訟的前隊友蘭蒂斯支付高達280萬美元的訴訟費。 與此同時, 阿姆斯壯也通過律師發表聲明, 認為美國郵政車隊通過他已經賺取了遠超3000萬美元的收益, 因此自己不欠車隊任何金錢。
除了來自美國郵政車隊的賠償訴訟以外, 阿姆斯壯還面臨著來自贊助商、媒體以及保險公司的賠償訴訟。 2013年, 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曾向阿姆斯壯索回早前在誹謗官司中給他的50萬美元和解金, 德州一間保險公司也向他討回多年來發放的獎金。 而他也支付了高達上百萬美元的金額, 與這些機構進行庭外和解。
由於這些賠償, 阿姆斯壯個人的經濟狀況受到極大的影響。
但阿姆斯壯還是擁有高達數百萬美元的房產, 同時他還擁有自己的自行車品牌、體育公司以及一家專門採訪環法大賽的電臺。 他旗下還有一個癌症基金會, 品牌價值高達5億美元。
而在運動領域, 阿姆斯壯的職業生涯也受到影響。 根據美國反興奮劑機構的禁令, 阿姆斯壯能參加除了自行車以外的國家級或地區級別的比賽, 但他不能參加國家級別的錦標賽或是國際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