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淩晨,
無錫新吳區一女子稱自己遭到了家暴。
民警隨即趕到報警人所在的公寓,
發現只有一名女子在家中。
女子對報警內容隻字不提,
反映男友欠了她30多萬元。
民警見她沒有外傷,
判斷女子並未遭遇家暴,
便告訴她債務糾紛要通過民事訴訟等法律途徑來解決,
勸她早點休息,
幫她關好門後離開。
可之後每隔十幾二十分鐘,
派出所又接到同樣的電話,
反映同樣的警情。
後來女子竟然打電話報警稱自己被非法拘禁了。
民警趕到現場, 發現還是只有她一個人。 在民警的追問下女子承認沒遭到拘禁, 但要求民警立即去找她的男友, 否則就繼續報警。 根據女子的行為, 民警口頭傳喚她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據調查, 26歲的吳某在無錫工作, 事發前一天晚上因瑣事和同居男友發生爭執。 吳某說當時自己很生氣, 不想看到男友, 男友便獨自離去。
之後, 吳某連續打電話報警, 謊稱男友欠錢、有家暴行為甚至非法拘禁她。 吳某交代, 她這麼做就是想讓民警去找她男友, 借此嚇唬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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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查詢發現, 吳某在去年9月和10月也曾酒後報過3次警, 稱男友帶著她的錢跑路了, 當時因情節輕微沒對她做處理。
警方提醒:
惡意報假警, 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其行為妨害了公安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 依法應給予治安行政處罰。 浪費警務資源, 將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