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細則》發佈, 自4月16日起, 北京就開始進行首批積分落戶的申報工作了。
申報條件:
持北京市居住證, 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無刑事犯罪記錄的其中一項是持有居住證。
2018年申請積分落戶人員應在細則發佈前, 即2018年4月10日前向本市公安機關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無論該證件目前是否有效, 都符合“持有本市居住證”這一資格條件。
還沒有辦理的話, 請看以下辦理攻略哦~
一、北京居住證辦理指南
①網上辦理(推薦)
一站式解決辦理(符合條件的直接在手機微信上申報,
申報入口:https://www.bjjzz.gov.cn/
申請流程:申請人網上申請, 依次完成填表、預覽確認操作, 等待系統通知。
系統後臺資訊審核, 並進行系統排隊, 排隊完成之後系統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到現場辦理。
②現場辦理
辦理條件:
1、來京人員持有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已滿6個月的;
2、以下三個條件至少符合一個:
①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②在京有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京連續就讀(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注意: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 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持相關證件證明和書面委託書(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可不提供書面委託書), 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戶籍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或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辦理材料:
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 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
1、身份證明。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名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時間證明。 持有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或以納稅憑證或社保憑證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證作為居住時間證明。
3、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居住地派出所, 填寫《居住證申請表》並簽字, 提交《居住證申請表》及證明材料
2、相關部門審核:審核申請人的申領條件及證明材料(審核後退還)。
3、人像採集後, 開具《居住證受理回執》(憑藉回執領居住證)
辦理地點: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
辦理時限:
1、申報暫住登記:當場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
2、申領北京市居住證: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發《北京市居住證》。 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發的, 延長至30日。
辦理費用:
1、首次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 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人員,
2、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北京市居住證簽注、變更手續不收取費用;
3、補領、換領北京市居住證, 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
不滿足辦理居住證的, 可以先辦理居住登記卡哦~
二、居住登記卡辦理指南
現場辦理:
來京人員應當自到達本市之日起3日內, 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委託的流管站申報暫住登記!
辦理材料:
1、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或居民戶口名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證件照片: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
3、在京住所證明:
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 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
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戶主出具的寄住或借助證明;
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內且記載有房屋詳細位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房主房產證影本+房主本人身份證影本)
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文髒的居住證明。
辦理流程:
1、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委託的流管站申報暫住登記
2、提供相關材料,當即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
積分落戶申報條件中還有:
7年社保、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無犯罪記錄
那麼相關問題來了:
1.資格條件“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如何判定?
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試行)》,2018年申請積分落戶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指的是(實際申報時將由積分落戶線上申報系統對申請人是否符合這一資格條件作判斷,不需申請人自行計算或提供書面材料):
(1)外埠城鎮職工: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間應為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個險種同時繳納,其中任一險種的任意一個月中斷繳費視為不連續;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間應為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個險種同時繳納,其中任一險種的任意一個月中斷繳費視為不連續。
(2)外埠農村勞動力:
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在此期間應為失業、工傷兩個險種同時繳納,其中任一險種的任意一個月中斷繳費視為不連續;
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間應為養老、失業、工傷三個險種同時繳納,其中任一險種的任意一個月中斷繳費視為不連續;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在此期間應為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四個險種同時繳納,其中任一險種的任意一個月中斷繳費視為不連續;
自2012年4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間應為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個險種同時繳納,其中任一險種的任意一個月中斷繳費視為不連續。
2.申請人如何提前瞭解自己在京繳納社保情況?
申請人可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www.bjrbj.gov.cn/csibiz/)查詢《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
也可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在社保經(代)辦機構服務區的自助終端查詢個人在京社保繳納情況;
目前,我市已經可以支援申請人跨區查詢本人社保繳費情況。對繳費情況有異議的,請與參保區社保經辦機構聯繫。
3.資格條件“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裡的“幹部”、“工人”如何認定?
國家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為“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本市積分落戶工作將依據申請人的社保繳費狀態對此項指標進行判斷,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女職工50周歲(含)以上至55周歲(不含)以下,且用人單位正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視為幹部(管理崗人員)。
4.資格條件要求“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如果申請人成功註冊後,在申報過程中達到退休年齡,對積分落戶申報有無影響?
符合積分落戶資格條件的申請人成功註冊線上申報系統後,在申報過程中達到退休年齡,不會影響積分落戶後續申報環節。
5.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需要回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在申報積分落戶時是否需提前準備?
為減少申請人往返奔波,將“無刑事犯罪記錄”這一資格條件設置為後置審查。請申請人本著誠信申報的原則,在系統填報指標的時候,先行勾選確認是否符合這一資格條件,做出誠信承諾。待後續取得積分落戶資格後,再回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相應證明。
三、多少分可以獲得落戶指標呢?
具體分數將於年底公佈哦~將由市委市政府根據每年實際申請人員規模情況,結合年度人口調控目標要求,統籌考慮城市承載能力和人口調控目標要求,合理劃定落戶分值,確定落戶規模。
資訊整理自北京本地寶
圖片整理自網路
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內且記載有房屋詳細位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房主房產證影本+房主本人身份證影本)
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文髒的居住證明。
辦理流程:
1、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委託的流管站申報暫住登記
2、提供相關材料,當即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
積分落戶申報條件中還有:
7年社保、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無犯罪記錄
那麼相關問題來了:
1.資格條件“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如何判定?
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試行)》,2018年申請積分落戶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指的是(實際申報時將由積分落戶線上申報系統對申請人是否符合這一資格條件作判斷,不需申請人自行計算或提供書面材料):
(1)外埠城鎮職工: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間應為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個險種同時繳納,其中任一險種的任意一個月中斷繳費視為不連續;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間應為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個險種同時繳納,其中任一險種的任意一個月中斷繳費視為不連續。
(2)外埠農村勞動力:
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在此期間應為失業、工傷兩個險種同時繳納,其中任一險種的任意一個月中斷繳費視為不連續;
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間應為養老、失業、工傷三個險種同時繳納,其中任一險種的任意一個月中斷繳費視為不連續;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在此期間應為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四個險種同時繳納,其中任一險種的任意一個月中斷繳費視為不連續;
自2012年4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間應為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個險種同時繳納,其中任一險種的任意一個月中斷繳費視為不連續。
2.申請人如何提前瞭解自己在京繳納社保情況?
申請人可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www.bjrbj.gov.cn/csibiz/)查詢《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
也可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在社保經(代)辦機構服務區的自助終端查詢個人在京社保繳納情況;
目前,我市已經可以支援申請人跨區查詢本人社保繳費情況。對繳費情況有異議的,請與參保區社保經辦機構聯繫。
3.資格條件“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裡的“幹部”、“工人”如何認定?
國家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為“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本市積分落戶工作將依據申請人的社保繳費狀態對此項指標進行判斷,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女職工50周歲(含)以上至55周歲(不含)以下,且用人單位正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視為幹部(管理崗人員)。
4.資格條件要求“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如果申請人成功註冊後,在申報過程中達到退休年齡,對積分落戶申報有無影響?
符合積分落戶資格條件的申請人成功註冊線上申報系統後,在申報過程中達到退休年齡,不會影響積分落戶後續申報環節。
5.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需要回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在申報積分落戶時是否需提前準備?
為減少申請人往返奔波,將“無刑事犯罪記錄”這一資格條件設置為後置審查。請申請人本著誠信申報的原則,在系統填報指標的時候,先行勾選確認是否符合這一資格條件,做出誠信承諾。待後續取得積分落戶資格後,再回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相應證明。
三、多少分可以獲得落戶指標呢?
具體分數將於年底公佈哦~將由市委市政府根據每年實際申請人員規模情況,結合年度人口調控目標要求,統籌考慮城市承載能力和人口調控目標要求,合理劃定落戶分值,確定落戶規模。
資訊整理自北京本地寶
圖片整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