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前妻去外地,
另有男人,
至今離婚5年了,
現在34歲,
無孩。
記得剛離婚的時候, 對於找物件結婚有點抵觸, 為了安慰父母我才去見面。
剛離婚時親戚介紹了一個女孩, 我們處了一段時間她說, 結婚時可不可以買輛車?而我以家庭情況暫時不允許拒絕了, 女孩直接就說不願買車咱倆就算了吧!我們便自此相忘於江湖。
我後來想想一個男人也不能沒有車, 在並不寬裕的情況下買了輛二手速騰。
我遇到許小姐, 兩人處大半年在一起挺開心, 雖然也花了不少錢。 但我覺得男女戀愛就應該男方花錢。 後來開始談結婚的事, 她家要求結婚前, 必須全款買一套房, 但當時我家要全款買一套房, 再帶結婚的彩禮壓力太大了, 我們倆人只好散了, 哪知過了一個多月她就嫁人, 聽說男方家裡挺有錢的。
為了給自己加分, 我還是全款買了一套小房子。 相親和楊小姐相識, 她帶個三歲男孩, 其實我也沒有算喜歡她, 只是覺得心太累了, 帶個孩子應該好說話一些。 我給她孩子買吃的從沒斷過。 但說起結婚時, 她要求除了彩禮外,
前天別人又介紹一個, 一認識就跟她掏心掏肺, 給她說我做什麼, 我爸媽做什麼, 家裡房子在什麼地方。 我覺得我已經沒有精力在跟人慢慢相處, 約會, 戀愛, 結婚了。 可能出於自我保護心裡。 我已經不想跟人處物件時付出太多了,
其實我覺得我現在應該是個適合過日子的男人了, 離婚三年, 我對過往反思了很多, 也懂得珍惜了, 也懂得該怎麼去維護婚姻了。 如果是你們, 經歷了跟我一樣的事, 你們以後跟女孩相處會怎麼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