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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機動車安全技術及環保檢驗等6項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自主定價

A04版

新文化訊4月19日, 新文化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 從4月1日開始放開數位憑證及其認證服務收費、政府投資的農貿市場相關收費、計價器維修服務收費、氣象(防雷)服務收費、股權託管收費、機動車安全技術及環保檢驗費6項經營服務性收費, 由相關經營者根據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實行自主定價。

據悉, 為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要求, 切實減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專案, 經省政府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 決定放開我省部分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按照《吉林省物價局關於放開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要求, 上述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自主定價後, 相關經營者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和《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及相關規定, 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制定價格, 不得採取價格欺詐、價格壟斷等不正當手段, 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引導經營者依法規範價格行為, 切實強化經營者作為價格行為第一責任人的主體責任。 要求經營者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規定, 不得進行惡性競爭, 擾亂市場秩序。 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建立健全內部定價機制,

為消費者提供品質合格、價格合理的服務;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 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務事項、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資訊;不得利用優勢地位, 強制服務、強制收費, 或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多收費, 或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或參與達成價格壟斷協定、固定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 不得截留經營者自主定價權。

同時, 省物價局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 切實加強收費放開後的事中事後監管。 密切關注放開後的市場價格走勢, 加強風險預警和防範, 制定應急預案。 特別是放開機動車安全技術及環保檢驗收費等涉及營運車輛和部分私家車主的利益, 在發現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價格水準出現劇烈波動等異常狀態、或價格舉報問題集中等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時,

應當及時向省物價局報告, 適時啟動應急預案, 並按照省局部署立即組織價格監督檢查, 實施提醒告誡措施, 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 及時化解矛盾。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保持舉報系統暢通, 及時受理並依法處理價格投訴舉報, 根據價格舉報、價格監測、價格輿情以及市場巡查發現的線索, 開展有針對性的重點檢查。 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力度, 結合實際情況, 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 通過直接檢查、隨機抽查等組織形式, 堅決依法查處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實施壟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保持價格監督檢查高壓態勢, 維護正常市場秩序, 完善公平競爭環境, 保持價格水準相對穩定, 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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