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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徵收的房子和土地後面,有個無處安放的家......

一年之中最美的季節春天到了, 經歷了嚴冬的肆虐, 萬物開始復蘇。 但是那些在嚴冬, 被徵收土地被強拆房子的被拆遷戶們,

卻沒有在春天等到滿意的安置房和合理的補償款。 在一年之際的春天, 全國各地開始開工建設, 如此浩大的徵收拆遷工程背後, 被拆遷戶的家該安放何處?

記得在去年寒冬, 嘉峪關發生了一起強拆事件, 嘉峪關長城腳下的老百姓在一年之中最冷的季節, 房子卻遭遇到強拆。 老百姓沒有簽任何的安置補償協議, 也沒拿到一分補償款, 房子就被強拆。 房子強拆之後, 大家只能在原地搭起棚子生火取暖做飯。 看到這一幕不禁讓人感到無比心疼。 零下十幾度, 沒有一個可以為他們擋風遮寒的房子, 只能每天以天為被以地為床。 寒冷冰凍的不僅是他們的身體, 更是他們的心。 被強拆的也不僅是他們的房子, 更是他們無處安放的家。

像這種情況的被拆遷戶還有很多。 房子被徵收, 拿不到合理的補償款, 那些少得可憐的補償款對於被拆遷戶來說, 別說重新買一套原來大小的房子, 很多連一半面積大小的房子都買不到。 有些在被徵收之前, 四世同堂居住在一套房子裡,

其樂融融。 但是房子徵收之後, 給到的補償款只夠甚至不夠買之前一半大小的房子, 導致四世同堂擁擠和局促不堪。

有些被拆遷戶拿到的是安置房。 能及時拿到安置房也是幸運的,因為很多被拆遷戶在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幾年後, 安置房依舊遙遙無期。 這幾年來一家老小只能被迫一直在外租房子住, 至於安置房到底何時能拿到, 都還不確定, 每天過著租期不定的生活, 經常擔心房東不再續租, 又得一家老小重新尋找一個新住處, 卻不知家在何方。

拿到安置房的被拆遷戶們, 也並不全是那麼幸福的。 安置房問題堪憂!沒住兩年, 牆就已經開裂;水管爆裂, 家中天天漏水;公攤面積過大, 達到了房子實際使用面積的四分之一;車位必須和房子捆綁,

車位價格過高等一系列問題。 總之, 被拆遷後的安置房並沒有自己原先的房子住得那麼讓人安心滿意。 這是一種強迫自己和長久以來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習慣做鬥爭的改變。

還有一種情況是徵收了農民祖祖輩輩種植的土地。

法律規定耕地徵收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費。 前兩項補償根據耕地的年產值來計算, 一般是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30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費, 一般是成本價, 由評估機構根據市場價進行評估確定, 但是很多被徵收人拿到的補償卻非常少。 一家農戶一般能有幾畝地, 用來種小麥或者水稻之類的, 每年的產出不僅能解決全家人一年的口糧, 多餘部分還能拿出去賣點錢, 給自己增加一些額外收入。 但是當這僅存的幾畝地被徵收後, 農民連最後的口糧地都沒了。 農民失地後, 無地可種, 不僅沒有了額外的收入來源, 反而連基本的糧食都要去市場買。

沒了地,就沒了經濟來源,而很多農民種了一輩子的地,忽然沒有地可種了,但卻又沒有其他的生存技能,這要他們接下來該怎麼生活,怎麼養活上下老小?所以很多人不得不背井離鄉,離開生他養他的故土,與子女分離,與父母分離,去遙遠而陌生的城市打工。這不禁讓人倍感心酸,被徵收後農民失地會導致一系列的社會問題,不是徵收完土地給予足夠的補償款就結束了,這只是征地的結束,而這結束之後就是社會問題的開始,我們應該給予足夠的關注和重視。

土地、房子被徵收之後,被拆遷戶的家應該安放於何方?生活應該如何繼續?法律規定征地拆遷不能降低老百姓原有的生活水準和生活品質,希望這一利民且溫暖的條款可以落到實處,還被拆遷戶們一個可以安放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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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了地,就沒了經濟來源,而很多農民種了一輩子的地,忽然沒有地可種了,但卻又沒有其他的生存技能,這要他們接下來該怎麼生活,怎麼養活上下老小?所以很多人不得不背井離鄉,離開生他養他的故土,與子女分離,與父母分離,去遙遠而陌生的城市打工。這不禁讓人倍感心酸,被徵收後農民失地會導致一系列的社會問題,不是徵收完土地給予足夠的補償款就結束了,這只是征地的結束,而這結束之後就是社會問題的開始,我們應該給予足夠的關注和重視。

土地、房子被徵收之後,被拆遷戶的家應該安放於何方?生活應該如何繼續?法律規定征地拆遷不能降低老百姓原有的生活水準和生活品質,希望這一利民且溫暖的條款可以落到實處,還被拆遷戶們一個可以安放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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