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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茅藥酒跨省抓個人,火了

遮罩了所有微商的我, 沒能逃掉鴻茅藥酒的這波“廣告”。

最近的我甚是困惑, 熬夜失眠睡不好, 揉一揉乾澀的眼睛, 想滴個眼藥水吧,

猛然想起了莎普愛思, 順手拿起了王老吉, 呷了一口, 還是這個健康好喝能延壽。

耳機裡放著《涼城》:“當海風吹涼霓虹, 回首你無影蹤。 ”譚醫生不曾想過, 在他敲下那些話後, 涼城員警敲響了房門, 千里跨省抓捕, 這戲碼裡, 他成了主角……

一篇點擊2000的科普文引發的亂子

眼看著天氣變暖了, 柳絮都漫天飛舞了, 轉眼, 譚醫生羈押在看守所已經三個月有餘了。

話說這位廣州的譚醫生怎麼跑去了內蒙古看守所的呢, 這就要怪他非得搞了個科普文, 叫做《中國神酒“鴻毛藥酒”, 來自天堂的毒藥》。 標題很醒目, 又是“天堂”又是“毒藥”的, 只不過兩千多關注, 沒火。

回溯一下事件, 去年12月份, 廣州醫生譚秦東把在老年群體中熱銷的“神酒”鴻茅藥酒,

做了正經科普分析:從心肌變化、血管老化到動脈粥樣硬化等方面。

稱鴻茅藥酒, 實際上是酒劑類中藥, 成分中含有多種毒性中藥材, 況且標題中用了“毒藥”字眼, 很扎眼。

認為其“每天兩口, 把病喝走”的廣告有誇大的嫌疑, 並提醒老年人不要信宣傳, 不要喝。

總之, 有點說了鴻茅藥酒壞話的味道。

這不, 今年1月份, 譚秦東在自家樓下, 被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警方帶走了。

理由?“涉嫌損害商譽”。 涼城縣公安局稱遭到鴻茅藥酒報警稱, 受此文影響, 有兩家醫藥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貨, 涉及貨款近400萬元, 造成利潤損失約142萬元。

因為篇文章損失了這多嗎?真有直接因果關係?

有細心網友發現, 譚秦東發佈文章的總閱讀量僅有2000多。 且不說點擊量, 這不就是一次吐槽一個科普嗎?損害商品名譽罪是民事糾紛, 這就被刑事拘留了?怕是網上多半人都要被抓吧。 難道涉及了地方企業利益就能動用警權, 千里迢迢還跨省刑拘, 有點魯莽了。

鴻茅藥酒這麼多年苦心經營的廣告, 加上這篇文章都沒讓它火起來,

這回, 跨省抓捕行動, 卻讓它徹底火了!

神酒還是毒酒?鴻茅藥酒是否合規

藥酒藥酒, 說明有藥的成分, 有人說“畢竟是藥三分毒”, 至於是毒藥還是良藥, 這可得權威驗證, 不能妄下定論。

看圖, 渾身濃濃的“保健風”那麼它究竟有沒有毒呢?這是民眾們迫切想要知道的。

鴻茅藥酒, 它可不是一款普通的酒, 而是一種非處方藥。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備案資訊顯示, 鴻茅藥酒是屬於酒劑類非處方藥(OTC), 批准文號為國藥准字Z15020795。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正面作出回應, 稱2004年至2017年底,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中, 共檢索到鴻茅藥酒不良反應報告137例, 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為頭暈、瘙癢、皮疹、嘔吐、腹痛等。

此外, 有不少醫學界人士對鴻茅藥酒的成分和療效存在很大疑問。

回應中說, 鴻茅藥酒為獨家品種, 處方藥材多達67味, 經古法炮製, 可以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 主治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婦女氣虛血虧。

似乎都是些常規的藥材, 但經專家提示,這裡面竟然還有何首烏、附子、檳榔、半夏、苦杏仁這樣的毒性藥材,服用之後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要明確知道,鴻茅藥酒品種歸屬藥類,而非保健品。保健品與藥酒有本質區別,鴻茅藥酒是藥而不是酒,但是其官網和廣告則淡化了藥品屬性。

在鴻茅藥酒的廣告語以及實際行銷過程中不難看出,鴻茅藥酒的市場定位主要是老年群體,其有意混淆保健品和藥酒概念。

似乎沒有一個地方能經得起推敲。那鴻茅藥酒又是如何成為非處方藥的?好像也無法深究了,像是一個看不見底的深淵,生怕再揪出更多讓我們心寒的事實。

針對公眾的質疑和擔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給出一個更權威的結論,很有必要,是給我們,也是給譚醫生的。

神力加持,違法2630次仍安然無恙

在民眾熱切的關注中,這家“神酒”被扒了個精光,更多嚴重問題暴露在了公眾面前。

其實關於鴻茅藥酒的功效有很多爭議,即便投訴不斷,但也絲毫不影響鴻茅藥酒廣告對人的洗腦。

每天喝兩口,把病能喝走?神乎其技的宣傳語,讓我一怔,仿佛喝了就能包治百病、延年益壽。

有著悠久歷史的鴻茅藥,不僅在各地方小台打著圈的放廣告,還穩穩當當的在央視輪播著,除了此之外,還在電視劇中硬植,簡直無孔不入。

有媒體報導稱去年年收入高達15億,2016年在藥店的銷售額是16.3億元。畢竟是在廣告推廣上下了血本的,看看這“優秀”的數據,什麼莎普愛思?妥妥吊打。

至於為什麼年收入15億,廣告費卻有150億,微信公號創日報裡有這樣的一個解釋:

據健康時報報導,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99次列入違法廣告公告移送工商行政部門查處,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似乎鴻茅藥酒總有“神力”加持,宣傳行徑備受公眾、媒體和各地監管部門的質疑,即便違法2630 次仍安然無恙。

話說,如此打破“吉尼斯世界記錄”的違規數量,它仍可以獲得廣告批文的資格,簡直令人費解。

據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資料庫顯示,鴻茅藥酒共取得1192個藥品廣告批准文號,創下了全國所有藥品廣告最多的紀錄。

日前,人民網也轉評稱,一家屢屢違法宣傳、欺騙消費者的廠家,竟然還認為質疑者損害其名譽,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一邊是違法廣告被查處,另一邊有關部門批文核准為其“開綠燈”。這年年都違反廣告法,年年審批被通過,仿佛只可意會,不能言傳。

《烏蘭察布日報》報導,2017年鴻茅藥酒零售規模突破50億元,繳納稅金2.7億元,並解決當地500多人就業。五年上繳稅收1.6億多元,其中2015年實現銷售收入12億元,完成稅收近6000萬元。納稅大戶。貌似聯繫一下,好像都順理成章了。

或許,鴻茅藥酒有錯,但監管部門也存在很大問題,能如此大肆宣揚的媒體上吹噓十年且相安無事,或許……用“你永遠也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來形容比較合適。

“優秀”的鴻茅藥酒當家人

更戲劇的是,隨著對企業的深入瞭解,發現當家人鮑洪升也不是一般人兒。即便鴻茅藥酒身陷囹圄,仍面帶微笑出現在鏡頭前收割榮譽,不慌不忙從容淡定。

今年3月份,鮑洪升及其公司先後接見了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王登華,內蒙古質監局黨組書記、局長霍武。

在4月13日還當選為2017年內蒙古年度經濟人物。

此外,鴻茅藥酒也收穫了大量的政府榮譽——“古法釀造工藝”入選內蒙古非物質文化遺產,百年鴻茅品牌獲得“中華老字型大小”稱號,鴻茅商標“榮升”為“中國馳名商標”,還入選內蒙古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並且,在一場名為“保護民族品牌,振興中蒙醫藥”的論壇上,鮑洪升做了演講。他分享了鴻茅藥酒的歷史,“這些榮譽與我們一代代鴻茅人秉承‘良藥濟世’使命,堅守匠心精神密不可分。”

很匠心,很堅守。

據《優品》報導,從其過往的經商“成績”來看,除了鴻茅藥酒,鮑洪升還曾行銷過“護腎寶”、“王胎補酒”、“婷美”等爆品。《銷售與市場》雜誌在2000年評價他為“新千年最優秀十大行銷人物”之一。在行銷圈,可謂是高手了。

違法不斷,榮譽不減。一邊廣告打著擦邊球,一邊深得政府的厚愛。鴻茅藥酒又是他的一站。

這年頭,有保健品冒充藥,有藥非要冒充保健品,這些怪像何時能消除。這回,要不是奇葩的跨省抓捕事件,鴻茅藥酒會不會還在繼續播著廣告,忽悠大家每天喝兩口呢?

平心而論,面對接連不斷的神藥風波,這個警鐘響的不算短了,重視廣告宣傳監管問題,該拎出來看看了。

還敢說我?告你!

自鴻茅藥酒報警跨省抓捕一名廣州醫生後,還不僅僅止於此,這又起訴了一名律師。

因為該律師在自己的公號裡撰寫了一篇分析鴻茅藥酒廣告實例的文章——《廣告史劣跡斑斑的鴻茅藥酒獲“CCTV國家品牌計畫”,打了誰的臉?》。

據澎湃報導,程遠律師在文章選取一則經過食藥監部門審批的鴻茅藥酒廣告,以此為例進行分析,以窺探食藥監部門的審查尺度。雖然不能斷言鴻茅藥酒的上述廣告違法,但可以肯定的是,食藥監部門在廣告審批時標準寬鬆。

沒成想,被告了。起訴前,鴻茅藥酒在自己官網發了一份“嚴正聲明”,矛頭直指程遠及其撰寫的文章,用了侮辱性語言和大量道聼塗説的不實數據,惡意攻擊,惡意抹黑。

對此,程遠表示,相關資料援引的是媒體的公開報導,食藥監總局的官網上也有相關公示,“所以這些應該都是比較確鑿的東西,在事實方面沒有什麼錯誤”。

就這樣,程遠被鴻茅藥酒公司送上了法庭,而且案件已於4月9日開庭,但尚未宣判。

話說,為何鴻茅藥酒違法廣告屢禁不止,為何有關部門審核標準忽高忽低?提出質疑的無端入獄,被質疑的各種榮耀加身。廠商大手筆投放廣告,媒體漫天遍地大肆宣傳,真實與否,廣大消費者又怎能看得清楚?

這次,到底是觸動了誰的G點,誰又在誰跳腳,一首《涼涼》究竟送給了誰?

至此,點到為止,事件也發酵的差不多了,該出現的人物也出現了,送一句廣告語給各位,“藥酒雖好,可不要貪杯哦~”

(螢幕前敲字的我瑟瑟發抖,跨省抓……唉,溜了溜了。)

但經專家提示,這裡面竟然還有何首烏、附子、檳榔、半夏、苦杏仁這樣的毒性藥材,服用之後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要明確知道,鴻茅藥酒品種歸屬藥類,而非保健品。保健品與藥酒有本質區別,鴻茅藥酒是藥而不是酒,但是其官網和廣告則淡化了藥品屬性。

在鴻茅藥酒的廣告語以及實際行銷過程中不難看出,鴻茅藥酒的市場定位主要是老年群體,其有意混淆保健品和藥酒概念。

似乎沒有一個地方能經得起推敲。那鴻茅藥酒又是如何成為非處方藥的?好像也無法深究了,像是一個看不見底的深淵,生怕再揪出更多讓我們心寒的事實。

針對公眾的質疑和擔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給出一個更權威的結論,很有必要,是給我們,也是給譚醫生的。

神力加持,違法2630次仍安然無恙

在民眾熱切的關注中,這家“神酒”被扒了個精光,更多嚴重問題暴露在了公眾面前。

其實關於鴻茅藥酒的功效有很多爭議,即便投訴不斷,但也絲毫不影響鴻茅藥酒廣告對人的洗腦。

每天喝兩口,把病能喝走?神乎其技的宣傳語,讓我一怔,仿佛喝了就能包治百病、延年益壽。

有著悠久歷史的鴻茅藥,不僅在各地方小台打著圈的放廣告,還穩穩當當的在央視輪播著,除了此之外,還在電視劇中硬植,簡直無孔不入。

有媒體報導稱去年年收入高達15億,2016年在藥店的銷售額是16.3億元。畢竟是在廣告推廣上下了血本的,看看這“優秀”的數據,什麼莎普愛思?妥妥吊打。

至於為什麼年收入15億,廣告費卻有150億,微信公號創日報裡有這樣的一個解釋:

據健康時報報導,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99次列入違法廣告公告移送工商行政部門查處,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似乎鴻茅藥酒總有“神力”加持,宣傳行徑備受公眾、媒體和各地監管部門的質疑,即便違法2630 次仍安然無恙。

話說,如此打破“吉尼斯世界記錄”的違規數量,它仍可以獲得廣告批文的資格,簡直令人費解。

據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資料庫顯示,鴻茅藥酒共取得1192個藥品廣告批准文號,創下了全國所有藥品廣告最多的紀錄。

日前,人民網也轉評稱,一家屢屢違法宣傳、欺騙消費者的廠家,竟然還認為質疑者損害其名譽,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一邊是違法廣告被查處,另一邊有關部門批文核准為其“開綠燈”。這年年都違反廣告法,年年審批被通過,仿佛只可意會,不能言傳。

《烏蘭察布日報》報導,2017年鴻茅藥酒零售規模突破50億元,繳納稅金2.7億元,並解決當地500多人就業。五年上繳稅收1.6億多元,其中2015年實現銷售收入12億元,完成稅收近6000萬元。納稅大戶。貌似聯繫一下,好像都順理成章了。

或許,鴻茅藥酒有錯,但監管部門也存在很大問題,能如此大肆宣揚的媒體上吹噓十年且相安無事,或許……用“你永遠也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來形容比較合適。

“優秀”的鴻茅藥酒當家人

更戲劇的是,隨著對企業的深入瞭解,發現當家人鮑洪升也不是一般人兒。即便鴻茅藥酒身陷囹圄,仍面帶微笑出現在鏡頭前收割榮譽,不慌不忙從容淡定。

今年3月份,鮑洪升及其公司先後接見了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王登華,內蒙古質監局黨組書記、局長霍武。

在4月13日還當選為2017年內蒙古年度經濟人物。

此外,鴻茅藥酒也收穫了大量的政府榮譽——“古法釀造工藝”入選內蒙古非物質文化遺產,百年鴻茅品牌獲得“中華老字型大小”稱號,鴻茅商標“榮升”為“中國馳名商標”,還入選內蒙古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並且,在一場名為“保護民族品牌,振興中蒙醫藥”的論壇上,鮑洪升做了演講。他分享了鴻茅藥酒的歷史,“這些榮譽與我們一代代鴻茅人秉承‘良藥濟世’使命,堅守匠心精神密不可分。”

很匠心,很堅守。

據《優品》報導,從其過往的經商“成績”來看,除了鴻茅藥酒,鮑洪升還曾行銷過“護腎寶”、“王胎補酒”、“婷美”等爆品。《銷售與市場》雜誌在2000年評價他為“新千年最優秀十大行銷人物”之一。在行銷圈,可謂是高手了。

違法不斷,榮譽不減。一邊廣告打著擦邊球,一邊深得政府的厚愛。鴻茅藥酒又是他的一站。

這年頭,有保健品冒充藥,有藥非要冒充保健品,這些怪像何時能消除。這回,要不是奇葩的跨省抓捕事件,鴻茅藥酒會不會還在繼續播著廣告,忽悠大家每天喝兩口呢?

平心而論,面對接連不斷的神藥風波,這個警鐘響的不算短了,重視廣告宣傳監管問題,該拎出來看看了。

還敢說我?告你!

自鴻茅藥酒報警跨省抓捕一名廣州醫生後,還不僅僅止於此,這又起訴了一名律師。

因為該律師在自己的公號裡撰寫了一篇分析鴻茅藥酒廣告實例的文章——《廣告史劣跡斑斑的鴻茅藥酒獲“CCTV國家品牌計畫”,打了誰的臉?》。

據澎湃報導,程遠律師在文章選取一則經過食藥監部門審批的鴻茅藥酒廣告,以此為例進行分析,以窺探食藥監部門的審查尺度。雖然不能斷言鴻茅藥酒的上述廣告違法,但可以肯定的是,食藥監部門在廣告審批時標準寬鬆。

沒成想,被告了。起訴前,鴻茅藥酒在自己官網發了一份“嚴正聲明”,矛頭直指程遠及其撰寫的文章,用了侮辱性語言和大量道聼塗説的不實數據,惡意攻擊,惡意抹黑。

對此,程遠表示,相關資料援引的是媒體的公開報導,食藥監總局的官網上也有相關公示,“所以這些應該都是比較確鑿的東西,在事實方面沒有什麼錯誤”。

就這樣,程遠被鴻茅藥酒公司送上了法庭,而且案件已於4月9日開庭,但尚未宣判。

話說,為何鴻茅藥酒違法廣告屢禁不止,為何有關部門審核標準忽高忽低?提出質疑的無端入獄,被質疑的各種榮耀加身。廠商大手筆投放廣告,媒體漫天遍地大肆宣傳,真實與否,廣大消費者又怎能看得清楚?

這次,到底是觸動了誰的G點,誰又在誰跳腳,一首《涼涼》究竟送給了誰?

至此,點到為止,事件也發酵的差不多了,該出現的人物也出現了,送一句廣告語給各位,“藥酒雖好,可不要貪杯哦~”

(螢幕前敲字的我瑟瑟發抖,跨省抓……唉,溜了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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