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間, 李佳蓉背井離鄉去了深圳一家工廠做工, 一進廠子就認識了工友宋小紅, 。
經過瞭解竟發現彼此是老鄉, 而是是同一個鎮上人, 於是兩個人迅速熟絡起來, 成為了好閨蜜。
在那些貧窮的歲月裡, 李佳蓉和宋小紅同甘共苦, 攜手並進。
後來, 李佳蓉和宋小紅先後回到家鄉嫁了人。
李佳蓉嫁給了一普通人, 宋小紅嫁給了有錢男人。 當然, 李佳蓉嫁的是愛情, 但宋小紅卻不是。
幾年後, 宋小紅想在老家縣城投資一個服裝店, 但是自己又沒時間做, 就想讓李佳蓉幫她打理, 並承諾掙的錢五五分成。
李佳蓉癡心於寫作, 對生意上的事一竅不通, 不敢隨便應承。
可是宋小紅告訴她, 開店就是看店和收錢, 非常簡單。 李佳蓉顧及朋友面子, 只好把這件事應承了下來。
等李佳蓉開始經營服裝店, 她才知道根本不像宋小紅說的那麼簡單, 各種零零碎碎的活弄得她手忙腳亂,
李佳蓉不善與人交流, 更不懂得銷售, 沒過多久, 生意就一落千丈, 還不到一年就關門大吉了。
李佳蓉把積貨處理光, 空店面低價轉讓了出去, 宋小紅投資的二十三萬全部打了水漂。
李佳蓉把錯誤歸咎於自己, 把宋小紅約出來見面,
宋小紅告訴她, 這怪她沒選對專案, 沒選對服裝品牌, 不關李佳蓉的事, 讓她好好過光景, 不要再提還錢的事。
李佳蓉感動落淚, 宋小紅越是這樣, 反而越加強了李佳蓉還錢的決心。
李佳蓉認為,
可是一輩子很長, 總會有還完的時候, 每年還一點, 相信十年後總會還完的。
{故事完。 圖文無關。 圖:網路, 侵刪}
保姆放棄了婚姻,
千辛萬苦幫雇主尋找女兒,
事後又拒絕金錢答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