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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3期」全國檢察機關第一輪巡視將去哪裡?有哪些要求、哪些任務?這個會議進行了部署

原標題

張軍在全國檢察機關巡視工作會議暨第一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強調

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

深入扎實開展好政治巡視工作

4月16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全國檢察機關巡視工作會議暨第一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出席會議並講話。 本報記者程丁攝

全國檢察機關巡視工作會議暨第一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4月16日在京召開。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在會上強調, 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議精神, 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 深入扎實開展好系統內巡視工作。

會議伊始, 最高檢黨組成員許衛國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趙樂際同志、楊曉超同志在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的講話精神。

張軍指出

黨中央、習近平總書記始終高度重視巡視工作。 黨的十九大在深刻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創新成果的基礎上, 對巡視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突出強調要深化政治巡視。 深化政治巡視, 就是要以“四個意識”為標杆, 全面進行“政治體檢”, 不僅看表態, 更要看行動, 最終看效果。

要把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作為系統內巡視工作的最高原則, 對照“七個有之”, 重點檢查對党不忠誠、不老實的“兩面人”, 檢查被巡視檢察院領導幹部政治上是否站得穩、靠得住等;

要把加強檢察機關党的政治建設作為系統內巡視工作重要內容, 盯住“關鍵少數”,

重點查找被巡視黨組織在政治上存在的偏差, 充分發揮政治“探照燈”“顯微鏡”的作用;

要把推動檢察機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責任作為系統內巡視工作的重點任務, 聚焦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的黨員幹部, 著力發現政治問題、司法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的腐敗案件線索等, 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做到利劍高懸、威懾常在;

要把善於從政治高度發現檢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作為系統巡視工作的基本方法, 正確認識“四個意識”是一個有機整體, 不能簡單割裂。

張軍強調

中央巡視工作的方針是“發現問題、形成震懾, 推動改革、促進發展”, 檢察機關的巡視工作要向中央巡視工作看齊, 認真在“嚴”“緊”上下功夫。

首先, 要把發現問題作為系統內巡視工作的“生命線”。 巡前準備要重點聚焦問題, 巡視談話要深入瞭解問題, 巡視報告要精准反映問題。 充分運用審計、抽查核實個人事項報告情況等方式, 全面瞭解情況、發現問題, 做到心中有數、有的放矢、切中要害。

其次, 要把推動解決問題作為系統內巡視工作的“落腳點”。 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 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 確保任務到人、責任到崗、落實到位, 使巡視回饋的問題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

第三, 巡視組要嚴肅認真有效履職。 牢固樹立有重大問題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如實報告是瀆職的觀念, 敢於發現問題、如實報告問題、推動解決問題,

使巡視真正成為發現問題的“尖兵”, 從嚴治党的“利劍”。 巡視組要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最高檢巡視工作紀律, 自覺接受監督, 防止以巡謀私, 樹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謙虛謹慎的良好形象。

張軍要求

被巡視單位黨組織端正態度, 積極配合, 自覺接受巡視監督。

要提高配合巡視的政治站位, 增強接受巡視監督的自覺性;

要體現直面問題的政治勇氣, 對存在的問題不遮掩、不捂蓋;

要強化立行立改的政治自覺, 對巡視組指出的問題、提出的意見, 要即知即改、積極整改, 對巡視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 及時認真核查處理。

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主持會議。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如林宣讀黨組關於五個巡視組組長、副組長任命決定。 最高檢領導、檢委會專職委員出席會議。

據悉,經最高檢黨組批准,今年檢察系統內第一輪巡視內蒙古、浙江、重慶、青海4個省級檢察院黨組及最高檢民事行政檢察廳、機關服務中心2個廳級單位黨組織。

來源 | 檢察日報

審核 | 徐東巍

編輯 | 宗豔

最高檢領導、檢委會專職委員出席會議。

據悉,經最高檢黨組批准,今年檢察系統內第一輪巡視內蒙古、浙江、重慶、青海4個省級檢察院黨組及最高檢民事行政檢察廳、機關服務中心2個廳級單位黨組織。

來源 | 檢察日報

審核 | 徐東巍

編輯 | 宗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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