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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男子打架掛彩 為“升級”成輕傷 讓村醫把傷口拉長1.5釐米

網路配圖

48歲的林某是溫州里安人, 經營著一家鞋廠。 3月19日上午9點多, 里安市公安局莘塍派出所接到林某報警, 說自己被人毆打致傷。

打人的是蔡某和王某, 一個是林某租用廠房的房東, 另一個是林某的鄰居。 三人發生糾紛, 林某寡不敵眾, 臉部右側的眉角邊上部位被打破流血。

接警後, 民警鄭錫法等人立即趕到現場, 當時, 血順著林某的臉部往下流, 林某捂著傷口走向一旁的120救護車。 民警上前詢問情況, 不料林某執意要先去醫院就醫。 為及時取證, 鄭警官趕在林某上救護車之前, 拉開林某的手, 對他的傷口部位拍了照。

為了查清林某被毆打致傷的詳細過程, 當天鄭警官多次聯繫林某, 要求其接受詢問, 但林某以頭痛嘔吐、正在就醫等理由回避。 在民警一再催促下, 3月23日, 林某終於帶著醫院出具的相關材料來到莘塍派出所。 鄭警官帶著林某到法醫處做傷勢鑒定,

在鑒定過程中, 鄭警官發現林某的傷口和他拍照時有些不同。 經法醫用專業測量儀器比對, 發現林某現在的傷口與原始照片上的傷口相比, 居然變長了1.5釐米。 傷口變大的直接後果是:林某的傷勢由原先的輕微傷“升級”為輕傷, 打人的一方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輕傷屬於可調解範圍, 但一般要賠償經濟損失並征得受害人諒解。

為查清事實, 鄭警官等人開始走訪和調查。 林某受傷當天, 去的是里安市瑞祥新區的某醫院, 但醫生反映林某在住院前傷口已經被處理並包紮。 民警循線追查, 發現當天上午10點50分許, 林某出現在莘塍街道下屬某村衛生院, 11點50分才離開, 而這就是林某所稱的“小診所”。 林某離開時,

傷口已經被處理過。 警方調查後發現, 林某被打傷後, 為了打擊報復王、蔡二人, 在其妹妹的幫助下, 通過某衛生室醫生繆某牽線, 前往外科醫生木某所在的衛生院, 由木某切開傷口, 故意將他的傷口擴大1.5釐米。

4月11日, 犯罪嫌疑人林某因涉嫌誣告陷害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繆某、木某也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4月18日, 蔡某、王某兩人也因為毆打他人而被行政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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