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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公司原董事長貪污受賄案開審:侵吞國有資產一千余萬元

記者近日從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民檢察院獲悉, 大渡口區人民檢察院依法起訴的重慶大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國有獨資企業)原董事長、總經理田世榮等3人貪污、受賄2400萬元一案, 在大渡口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此案是該院自建院以來查辦的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職務犯罪案件, 大渡口區檢察院檢察長李榮辰主動承擔此案的審查起訴工作並出庭公訴。 三名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

檢方介紹, 田世榮從一般的辦事員到中層幹部再到區管處級幹部, 一路走來付出良多,業績突出, 屢被委以重任。 田世榮本該更加努力工作,

但隨著手中權力的擴大, 他卻放鬆了思想改造、精神懈怠。 在實施貪污、賄賂犯罪中, 為掩人耳目、逃避法律制裁, 田世榮精心選擇遠在上海、湖南的朋友黃升濤、黃志農作為關係人、“白手套”。 自認為天衣無縫, 難以被發現。

2017年, 大渡口區檢察院通過對一起相關線索的深入挖掘, 成功偵辦了這起職務犯罪案。 檢方查明, 田世榮利用職務之便, 夥同他人騙取、侵吞巨額國有資產。 其非法收受巨額賄賂有三種手段:

一是明修棧道, 公然索要。 大晟公司委託某證券公司發行8億元企業債成功後, 田世榮得知中間人鄧某獲取了240萬元財務顧問費, 即向其索要好處費, 後獲得鄧某支付的70萬元現金。

二是瞞天過海, 化公為私。

在大晟公司與某信託公司洽談10億元融資業務過程中, 田世榮多次向信託公司相關人員提出, 虛增一個點的融資成本, 由大晟公司支付給信託公司後, 再由信託公司支付給他指定的關係人。 信託公司深知此事法律風險極大, 最終拒絕了他的要求。 田世榮決定鋌而走險, 先是安排自己的關係人、此案被告人黃升濤成立上海奕曜公司, 而後利用職務之便以大晟公司名義向區政府打報告, 謊稱奕曜公司在大晟公司與信託公司合作融資業務的過程中提供了融資顧問服務, 需支付一個點的服務費。 騙取區政府同意後, 又以大晟公司名義與奕曜公司簽訂了虛假融資顧問服務協定, 從而侵吞國有資產1743萬餘元。

三是移花接木,

暗度陳倉。 田世榮在大晟公司發債和融資過程中, 分別與業務承接方某兩家信託公司人員達成按比例收受好處費的協定。 為掩人耳目、規避法律, 田世榮分別安排自己的關係人、此案被告人黃升濤、黃志農尋找公司, 與兩家信託方簽訂虛假仲介服務協定, 以提供仲介服務的名義共計收取兩家信託公司好處費6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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