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時候, 我娘家用婆家當初給的彩禮, 給我買了一輛車, 算是給我的陪嫁, 這結婚的當天, 去開車的就是我小叔子, 也是為了面子上好看,
我沒有想到的是, 後來婚禮結束之後, 我和老公在屋裡看禮單, 那邊婆婆就進屋裡, 說是和我商量一個事情, 開始的時候,
我是不管婆婆如何的說, 就是不答應, 這好歹是我娘家給陪嫁的車, 憑什麼給小叔子開, 說什麼我們用不到, 以後小叔子結婚了, 在把車還給我們, 那到時候這車還能要嘛。 我是拒絕了, 沒有想到, 第二天早上, 我就發現家裡的車不見了, 一問老公才知道, 這車竟然被小叔子開走了, 我就特別的生氣, 老公還說什麼, 反正車子是用他家的彩禮給買的, 這左右都是花的他家的錢, 和我家沒有關係, 氣得我直接就鬧了離婚。 你們說, 這哪裡有那樣的婆家, 這不是擺明瞭欺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