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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東青島市海洋環境公報發佈

2017年, 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繼續組織實施了青島市海洋環境監視監測和預警預報工作, 共對全市海域411個站位進行了監測, 獲取各類海洋環境監測資料4.2萬餘組, 在對青島市近岸海域海洋環境品質狀況綜合分析評價的基礎上, 於日前編發了《2017年青島市海洋環境公報》。

根據2017年海洋環境監測結果, 青島市近岸海域海水環境品質狀況穩中向好, 98.5%的海域符合第一、二類海水水質標準。 污染較重的第四類和劣四類水質海域面積約占青島市近岸海域面積的0.6%, 近岸海域富營養化程度較低, 沉積物質量狀況總體良好,

海洋生物群落結構保持穩定。 膠州灣海水環境品質狀況總體較好, 71.8%的海域符合第一、二類海水水質標準。 丁字灣、鼇山灣、浮山灣、太平灣、青島灣、唐島灣和靈山灣等7個主要海灣環境品質狀況總體較好, 海水和沉積物質量基本滿足灣內主要海洋功能區環境品質要求。 海洋保護區海水環境狀況總體較好, 各項監測指標基本符合第一類海水水質標準, 生物多樣性指數較高, 群落結構穩定, 生物棲息環境較好。 重點海水浴場和濱海旅遊度假區環境狀況優良, 適宜各類休閒、娛樂活動。 重點海水增養殖區環境品質優良, 適宜開展海水養殖。 主要臨海工業區鄰近海域環境狀況較好, 未發現用海活動對周邊海域環境品質產生明顯影響。

隨著“美麗海灣”建設的全面開展, 青島市堅持陸海統籌、灣區統籌、河海共治, 圍繞構築“三灣三城”的海灣型城市新格局, 在全國率先提出探索灣長制並在全市推行, 創新治理責任體系, 加大污染防治, 實施生態修復, 加強環境監測監管, 營造海灣保護氛圍, 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成效凸顯。 下一步, 青島市將進一步建立健全“灣長制”考核辦法和考核指標, 統籌河海共治, 推進海陸污染治理, 實現海域岸線精細化監管, 為全國沿海各地推行“灣長制”提供“青島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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