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織裡警方抓獲一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疑犯!
2018年4月12日淩晨, 織北派出所民警在當地警方的大力協助下在安徽省宣州區某社區內抓獲一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犯罪嫌疑人吳某。
經查:吳某因經營不善為逃避支付工人工資而逃離織裡, 其在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資的情況下, 經勞動監察監察部門責令後, 仍惡意拖欠童裝廠工人工資共計23萬餘元。
現犯罪嫌疑人吳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惡意欠薪已逐漸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隱患, 並由此引發了許多社會問題。 那麼, 如果業主惡意拖欠工資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
「普法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數額較大, 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如遇上或發生欠薪行為, 首先要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由勞動保障部門指令該單位及負責人支付。 如仍拒不支付,
但最重要的一點要記住:證據!證據!證據!
最基本的要有欠薪證據, 如勞動合同, 證明其惡意的東西, 比如文件錄音人證等
織裡的各位工友們在找到東家後, 一定要第一時間簽勞動合同或者就業協議。 這樣可以避免今後可能會發生的一些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