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 維信 求實 貴和
仲裁案例
展銷商品出問題 展銷公司應賠償
編輯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秘書 陳魯
很多人喜歡參加各類展銷會,
案情簡介
仲裁結果
揚名展銷公司賠償王先生4萬元。
仲裁評析
哈仲提示
編者簡介
陳魯
法學碩士,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審理部工作人員, 仲裁秘書。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簡稱哈仲, 英文簡稱HRBAC)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 於1996年8月組建的哈爾濱地區唯一的常設民商事仲裁機構。
哈仲根據當事人的仲裁協定, 受理國內外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主要包括買賣、贈與、借款、租賃、融資租賃、承攬、建設工程、運輸、技術、保管、倉儲、委託等合同糾紛。
您簽訂合同時需要在合同中簽署仲裁條款
標準仲裁條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 均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 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補充仲裁協定示範文本:
雙方因 XX 合同產生糾紛, 現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 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約定送達條款:
本合同簽訂人所填寫的位址資訊, 將作為通知、信件、法律文書等一切書面檔的送達地址。 若按該地址送達的相關檔無人簽收或被拒絕簽收, 則檔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
電話:0451-82815701 82815702
傳真:0451-82815770
地址:哈爾濱市道裡區
撫順街1號
Email:hrbzcw20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