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王喬琪
4月20日, 河南商報記者自鄭州市環保局獲悉, 2018年4月1日至4月15日, 鄭州市環境攻堅辦、市環境污染防治督導組對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了督導檢查, 絕大部分單位能夠嚴格落實環境污染治理的相關要求, 但個別單位仍然存在領導重視不夠, 頻繁出現違規違紀行為。 鄭州市環保局對全市督導發現問題進行通報。
【通報】
發現問題139個 經開區38家
據瞭解, 鄭州市環境攻堅辦、市環境污染防治督導組共督導發現問題139個。
按照污染源類型劃分, 工地揚塵仍是污染主因, 各類工地127家, 占到了污染問題的九成,
按照責任單位區分:經開區38家, 鄭東新區17家, 高新區15家, 中原區12家, 管城區11家, 二七區、金水區各8家, 惠濟區7家, 中牟縣、新鄭市各6家, 航空港區3家, 上街區2家, 新密市、滎陽市、市建委、市公路局、鄭州鐵路局、四個中心項目指揮部各1家。
符合追責的案件17家, 其中經開區11家, 惠濟區3家, 鄭東新區、金水區、新密市各1家;處罰4家, 均屬於新鄭市龍湖鎮。
【處理】
經開區相關負責領導被約談
明湖辦事處行政正職調離
據介紹, 4月1日至4月15日, 鄭州市經開區PM10和PM2.5持續高於市均值。
從資料規律看, 經開區近期PM10濃度高值主要集中在淩晨0-3時、早高峰6-9時, 主要特徵是上升快、濃度高, 如4月3日上午10時,
今年前3個月, PM10月平均濃度均為全市倒數第一, 截止目前, PM10濃度達到160微克/立方米, 為全市最高。 主要原因是經開區存在自身排放體量大, 本地揚塵污染嚴重, 顆粒物長期持續高位運行, 持續拉高全市均值, 對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了惡劣影響。
為此, 鄭州市政府對經開區分管城建的副主任進行約談。
同時, 依據《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鄭辦〔2016〕26號), 鑒於經開區城市管理局履職不力、工作失職, 在省級媒體曝光和市領導批示後仍未引起高度重視,
明湖辦事處長期存在突出問題, 在去年對行政正職進行停職處理後, 今年在督導中又多次發現問題且得不到及時解決,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 責令經開區對明湖辦事處行政正職予以調離, 同時對明湖辦事處相關責任人立即啟動責任追究。
龍湖鎮行政正職停職三個月
對分管副職啟動追責
鄭州市環境污染防治督導組於4月1日至15日期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鄭州市建築工程責任主體揚塵污染違法行為責任追究辦法》(鄭環攻堅辦〔2017〕48號), 責令鄭州市城管局牽頭對17個問題進行依法頂格處罰
依據《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鄭辦〔2016〕26號)、《鄭州市建築工程責任主體揚塵污染違法行為責任追究辦法》(鄭環攻堅辦〔2017〕4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