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覺得孩子都7歲了, 可一點兒都不像自己, 很是納悶兒。
後來劉先生便帶著孩子去做DNA檢測, 檢測結果顯示, 二人在生物學上沒半毛錢關係。
話說一頂綠帽子戴了多年卻全然不知, 而且還幫別人養了多年的孩子。 這事兒, 擱誰心裡誰都不會好受。
後來,
劉先生一紙訴狀將妻子李某告上法院,
要求離婚,
並要求妻子進行賠償。
法院准予劉先生與李某離婚, 同時法院認為, 劉先生與“女兒”無血緣關係,
由此可見, 不僅男同胞不能花心, 女同胞也是不能亂來的喲, 否則應當為自己的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 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