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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發展農業“新六產”| 2020年濱州培育100家新六產”示範主體

近日, 濱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關於加快發展農業“新六產”的實施意見》, 意見中指出, 為了加快發展農業“新六產”, 到2020年, 全市培育產業鏈條完整、運行機制健全、帶動作用明顯、利益聯結緊密的農業“新六產”示範主體100家,形成全環節提升、全鏈條增值、全產業融合的農業“新六產”發展格局,為我市農業提質增效,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意見全文如下:

關於加快發展農業“新六產”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市屬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市屬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駐濱各單位:

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農業“新六產”的意見》(魯政辦字〔2017〕208號),推進農業“新六產”發展,是新形勢下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重要途徑,是加快農業轉型升級、推動新舊動能轉換的重大舉措,是激發農村活力、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手段。 為積極培育和發展農業“新六產”、推進全市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發展理念,準確把握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部署,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在“種養加”“貿工農”“產加銷”一體化的基礎上,開發農業多種功能,促進農林牧漁業與加工、流通、旅遊、文化、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推動產業鏈相加、價值鏈相乘、供應鏈相通“三鏈重構”,塑造終端型、體驗型、迴圈型、智慧型新產業新業態,打造農業產業化升級版,全面提升農業發展品質和效益,推動我市農業在更多領域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創新,融合發展。 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推進新舊動能轉換,培植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激發農業“新六產”發展內生動力。

—堅持市場導向,政府服務。

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多元化農業“新六產”。

—堅持因地制宜,示範帶動。 鼓勵各縣(區)依託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市場條件,探索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業“新六產”,通過試點示範,形成發展農業“新六產”良好態勢。

—堅持農民主體,共建共用。 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尊重農民意願,強化利益聯結,拓寬農民增收管道,保障農民獲得更多全產業鏈增值收益。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終端型、體驗型、迴圈型、智慧型等新產業新業態加速發展,農業“新六產”對農民增收貢獻率顯著提高,全市培育產業鏈條完整、運行機制健全、帶動作用明顯、利益聯結緊密的農業“新六產”示範主體100家,形成全環節提升、全鏈條增值、全產業融合的農業“新六產”發展格局,為我市農業提質增效,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二、塑造農業“新六產”新型業態

(一)打造終端型業態。 立足農產品的開發生產與加工增值,在農產品產加銷一體化的基礎上,構建農產品從田頭到餐桌、從初級產品到終端消費無縫對接的產業體系。 以優勢特色產業為基礎,發展農產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商貿物流等後續產業。 以農產品加工業為骨幹,向前延伸發展規模化、標準化原料基地,向後延伸發展流通業和餐飲業。 以商貿物流業為引領,發展農產品訂單式種養殖基地及配套的產後加工、生產服務。

(市農業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服務業發展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農機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二)打造體驗型業態。 立足農業多種功能的挖掘與拓展,促進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與休閒觀光、農耕體驗、文化傳承、健康養老、節慶採摘、科普教育深度融合,構建集生產、生活、生態功能於一體的農業產業體系。 挖掘地方特色農產品加工、傳統農耕文化,引入創意元素,發展參與式、體驗式、娛樂式創意農業。 依託優勢景觀資源和鄉村文化底蘊,發展吃住遊購一體化的鄉村旅遊。 (市旅遊發展委、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教育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農機局等負責)

(三)打造迴圈型業態。 立足農業廢棄物和加工副產物的資源化利用,發展生態農業、綠色農業、迴圈農業,構建生態保護與效益並舉、可持續發展的產業新體系。在農業各產業間,打造產業上下游有機關聯、“資源-產品-農業廢棄物-再生資源”完整的農業生物產業鏈,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推廣先進農產品加工技術,對加工副產物進行梯次利用,“吃幹榨淨”,生產各類精深加工產品,提高農產品加工增值效益。推廣應用環保技術,加大廢棄物處理力度,實現加工企業的清潔化生產,發展綠色迴圈經濟。(市農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市科技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環保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農機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四)打造智慧型業態。立足科技進步和模式創新,發展智慧農業、農村電商等新產業新業態。利用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等現代資訊技術,對農業生產、加工、行銷全過程進行智慧化控制,發展精准農業、智慧農業。利用“大資料”和“互聯網+”等資訊技術,發展農產品電商平臺。借助創意產業的發展理念,將現代科技和人文要素融入農業生產、加工及流通領域,發展定制式創意農業。(市服務業發展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市科技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農機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三、培育農業“新六產”帶動主體

(一)大力培育家庭農場。建立我市家庭農場備案登記辦法,引導和鼓勵糧食、蔬菜、畜禽等領域的專業大戶向家庭農場轉型,實現標準化生產、規範化管理、品牌化行銷。鼓勵家庭農場完善資源、資產管理,發展新型業態,不斷提高經營規模和效益。開展家庭農場示範場省、市、縣三級聯創活動。(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旅遊發展委、市工商局等負責)

(二)規範發展農民合作社。加強對農民合作社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民合作社制定規範章程,完善內部運行機制,探索建立合作社退出機制,提升合作社規範發展水準。引導農民合作社按產業鏈、產品、品牌等組建聯合社,開展“三品一標”認證,發展農產品儲藏、運銷及產地初加工。落實財政專案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成員持有和管護政策。支持有能力的農民合作社創辦龍頭企業。(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三)壯大提升龍頭企業。認真實施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動態管理制度,完善評選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實行有進有出。培育和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鼓勵龍頭企業通過訂單、合同、貸款擔保等方式,帶動小農戶及其他經營主體建設標準化原料生產基地,協同開展農業生產經營,拓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電子商務、鄉村旅遊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等經營管道。推進龍頭企業轉型升級,鼓勵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支援龍頭企業兼併重組、強強聯合,組建大型企業集團,推進集群集聚發展。(市農業局牽頭負責)(四)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依託基層農技推廣等公益性服務機構,在病蟲害防控、農業技術指導與培訓等方面搞好服務;鼓勵有經濟管理服務職能的糧食、供銷、郵政、農機等部門,向農村延伸農資供銷、農機作業、土地託管、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服務職能,打造為民服務綜合平臺。支援經營性服務組織為農民提供生產、加工、貯藏、銷售、科技、資訊、融資、保險等農業生產全程服務,實現規模化經營與農民共用收益的有機統一。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範縣創建活動,制定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標準,規範服務行為。(市農業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農機局、市供銷社、市郵政管理局等負責)

四、做優農業“新六產”發展載體

(一)加快推進農業產業特色小鎮建設。立足縣(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積極培育特色鮮明、產業發展、綠色生態、美麗宜居、休閒宜遊的農業產業特色小鎮。按照一鄉一業、一村一品的要求,推動現代農業向特、精、強方向發展。堅持空間佈局與周邊自然環境相協調,彰顯傳統文化和地域特色,高標準配套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具有創業創新、公共服務、商貿資訊、文化展示、旅遊資訊諮詢、產品交易和資訊管理等功能的綜合服務平臺。(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服務業發展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旅遊發展委等負責)

(二)加快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堅持用標準化的理念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全面提高美麗鄉村建設的科學化水準。鼓勵引導工商資本、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大專院校,通過多種方式參與美麗鄉村標準化建設。開展美麗鄉村示範創建活動,鼓勵自然資源豐富、生態環境優美的古村落和新農村發展休閒旅遊。大力推進縣域鄉村建設規劃編制工作,推動建築設計下鄉、技能培訓下鄉,開展田園建築示範。(市委農工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規劃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旅遊發展委等負責)

(三)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以園區化引領發展現代農業,融合發展關聯產業,著力打造生產技術先進、產業形態多元、功能豐富多樣、旅遊要素完備、綜合效益突出的現代農業綜合發展平臺。發揮園區載體優勢,吸引龍頭企業和科研機構建設運營產業園,鼓勵農戶和返鄉下鄉人員通過訂單農業、股份合作、入園創業就業等多種方式,參與建設、分享收益。(市農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旅遊發展委等負責)

五、完善農業“新六產”發展利益聯結機制

(一)推進多方式合作。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戶之間聯合與協作。大力發展訂單農業,支援龍頭企業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產前訂單合同,合理確定收購價格、提供資金扶持,形成穩定購銷關係。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聘用已流轉土地或以土地經營權入股的農民,並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工作崗位和社會保障,拓寬農村富餘勞動力穩定就業管道。(市農業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二)完善利益分配機制。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保護價收購+利潤返還或二次結算”等方式,與農戶建立穩定的合作發展關係,促進農戶直接受益、均衡收益。支持農戶將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林權、水域灘塗養殖權等產權入股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實行“租金保底+股份分紅”等方式的收益分配機制,讓農戶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鼓勵村集體牽頭組建土地股份專業合作社,引導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等入股合作社,切實保障農民土地入股收益。(市農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工商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三)健全風險防範機制。穩定土地流轉關係,合理確定流轉年限,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規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租賃農地行為,建立規模流轉土地經營權分級備案制度。鼓勵各地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建立健全市場運行規則,明確交易原則、內容、方式、程式及監管責任等。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並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結合辦法,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辦法體系。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範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建立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保護各方合法權益。(市農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濱州市中心支行等負責)

六、健全農業“新六產”發展服務保障體系

(一)搭建公共服務平臺。搭建農村綜合性資訊化服務平臺,提供電子商務、鄉村旅遊、農業物聯網、市場價格、公共行銷等服務。實施農技推廣資訊化應用示範專案,結合好山東農業科技服務雲平臺,提高農科教資訊化服務水準。結合好全國、全省農村創業創新基地(園區)目錄,積極搭建農村創新創業平臺,建立線上服務體系,提供全方位創業服務。(市農業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市科技局、市林業局、市服務業發展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二)加強農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統籌安排、產業帶動的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民工培訓機制。深入開展統籌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示範,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計畫,探索農業職業經理人培育、認定、管理機制。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員投身農業科技創新創業、開展全鏈條農業科技服務。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發揮農村實用人才帶農富農作用。鼓勵和引導返鄉下鄉人員按照全產業鏈、全價值鏈的現代產業組織方式,開展創業創新。(市農業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農機局等負責)

(四)打造濱州農產品品牌。實施濱州農產品整體品牌形象塑造工程,以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為平臺,以車站、港口、國道為節點,構築濱州品牌農產品宣傳網路。建立健全品牌農產品標準體系,加大對品牌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的政策支援力度,引領開展標準化生產。建立知名品牌目錄,進行聯合推介、捆綁式宣傳。落實品牌農產品生產、出口等稅收優惠政策,對品牌建設成績突出的縣級政府及品牌建設主體實行動態獎補政策。(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工商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五)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綜合運用獎勵、補助、稅收優惠等政策,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推廣林權、大型農機具、畜禽活體、保險保單等抵(質)押貸款業務。探索發展多樣化信用互助模式。推動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持續推進農業保險增品提標擴面,提高政策性保險保障範圍和水準。加快形成漁業政策性保險長效機制。完善農業再保險體系和大災風險分散機制,為農業保險提供持續穩定的再保險保障。(市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服務業發展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農機局、市供銷社、人行濱州市中心支行、濱州銀監分局、市保險協會等負責)

七、建立農業“新六產”發展推進機制

(一)強化部門協作配合。明確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農業“新六產”發展的組織領導,市農業局負責全市農業“新六產”發展的協調、調度、督導工作。市直有關部門要密切協作配合,定期會商重大事項,實現資訊互聯互通,切實形成工作合力,並結合部門職能,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確保各項政策落地生效。市農業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本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調度督導、跟蹤分析,並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市政府。(市農業局牽頭負責)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實中央財政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向發展農業“新六產”傾斜。中央預算內投資、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等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新六產”發展專案;逐級建立政府優先扶持目錄,支援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承擔政府涉農專案。創新政府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農業信貸擔保、設立基金、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業“新六產”領域。落實各項用水用電優惠政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產品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應根據實際情況,將年度土地供應計畫確定一定比例支持農業“新六產”發展。完善農業用地政策,積極支持農產品冷鏈、初加工、休閒採摘、倉儲等設施建設。允許村莊整治、宅基地整治等節約的建設用地,採取入股、聯營等方式,重點支援農業“新六產”發展。(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地稅局、市金融辦、人行濱州市中心支行、市國稅局、國網濱州供電公司等負責)

(三)積極開展試點示範。各縣(區)要圍繞農業“新六產”發展模式、主體培育、政策創新和投融資機制等,積極探索和總結成功的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示範帶動全市農業“新六產”快速發展。(市農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等負責)

(四)落實責任。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充分認識發展農業“新六產”的重要意義,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任務予以統籌安排;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探索農業“新六產”發展模式,要強化主體責任,根據省、市有關部署,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業“新六產”集聚。(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濱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4月18日

(此件公開發佈)

立足農業廢棄物和加工副產物的資源化利用,發展生態農業、綠色農業、迴圈農業,構建生態保護與效益並舉、可持續發展的產業新體系。在農業各產業間,打造產業上下游有機關聯、“資源-產品-農業廢棄物-再生資源”完整的農業生物產業鏈,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推廣先進農產品加工技術,對加工副產物進行梯次利用,“吃幹榨淨”,生產各類精深加工產品,提高農產品加工增值效益。推廣應用環保技術,加大廢棄物處理力度,實現加工企業的清潔化生產,發展綠色迴圈經濟。(市農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市科技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環保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農機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四)打造智慧型業態。立足科技進步和模式創新,發展智慧農業、農村電商等新產業新業態。利用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等現代資訊技術,對農業生產、加工、行銷全過程進行智慧化控制,發展精准農業、智慧農業。利用“大資料”和“互聯網+”等資訊技術,發展農產品電商平臺。借助創意產業的發展理念,將現代科技和人文要素融入農業生產、加工及流通領域,發展定制式創意農業。(市服務業發展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市科技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農機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三、培育農業“新六產”帶動主體

(一)大力培育家庭農場。建立我市家庭農場備案登記辦法,引導和鼓勵糧食、蔬菜、畜禽等領域的專業大戶向家庭農場轉型,實現標準化生產、規範化管理、品牌化行銷。鼓勵家庭農場完善資源、資產管理,發展新型業態,不斷提高經營規模和效益。開展家庭農場示範場省、市、縣三級聯創活動。(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旅遊發展委、市工商局等負責)

(二)規範發展農民合作社。加強對農民合作社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民合作社制定規範章程,完善內部運行機制,探索建立合作社退出機制,提升合作社規範發展水準。引導農民合作社按產業鏈、產品、品牌等組建聯合社,開展“三品一標”認證,發展農產品儲藏、運銷及產地初加工。落實財政專案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成員持有和管護政策。支持有能力的農民合作社創辦龍頭企業。(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三)壯大提升龍頭企業。認真實施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動態管理制度,完善評選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實行有進有出。培育和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鼓勵龍頭企業通過訂單、合同、貸款擔保等方式,帶動小農戶及其他經營主體建設標準化原料生產基地,協同開展農業生產經營,拓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電子商務、鄉村旅遊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等經營管道。推進龍頭企業轉型升級,鼓勵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支援龍頭企業兼併重組、強強聯合,組建大型企業集團,推進集群集聚發展。(市農業局牽頭負責)(四)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依託基層農技推廣等公益性服務機構,在病蟲害防控、農業技術指導與培訓等方面搞好服務;鼓勵有經濟管理服務職能的糧食、供銷、郵政、農機等部門,向農村延伸農資供銷、農機作業、土地託管、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服務職能,打造為民服務綜合平臺。支援經營性服務組織為農民提供生產、加工、貯藏、銷售、科技、資訊、融資、保險等農業生產全程服務,實現規模化經營與農民共用收益的有機統一。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範縣創建活動,制定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標準,規範服務行為。(市農業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農機局、市供銷社、市郵政管理局等負責)

四、做優農業“新六產”發展載體

(一)加快推進農業產業特色小鎮建設。立足縣(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積極培育特色鮮明、產業發展、綠色生態、美麗宜居、休閒宜遊的農業產業特色小鎮。按照一鄉一業、一村一品的要求,推動現代農業向特、精、強方向發展。堅持空間佈局與周邊自然環境相協調,彰顯傳統文化和地域特色,高標準配套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具有創業創新、公共服務、商貿資訊、文化展示、旅遊資訊諮詢、產品交易和資訊管理等功能的綜合服務平臺。(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服務業發展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旅遊發展委等負責)

(二)加快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堅持用標準化的理念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全面提高美麗鄉村建設的科學化水準。鼓勵引導工商資本、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大專院校,通過多種方式參與美麗鄉村標準化建設。開展美麗鄉村示範創建活動,鼓勵自然資源豐富、生態環境優美的古村落和新農村發展休閒旅遊。大力推進縣域鄉村建設規劃編制工作,推動建築設計下鄉、技能培訓下鄉,開展田園建築示範。(市委農工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規劃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旅遊發展委等負責)

(三)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以園區化引領發展現代農業,融合發展關聯產業,著力打造生產技術先進、產業形態多元、功能豐富多樣、旅遊要素完備、綜合效益突出的現代農業綜合發展平臺。發揮園區載體優勢,吸引龍頭企業和科研機構建設運營產業園,鼓勵農戶和返鄉下鄉人員通過訂單農業、股份合作、入園創業就業等多種方式,參與建設、分享收益。(市農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旅遊發展委等負責)

五、完善農業“新六產”發展利益聯結機制

(一)推進多方式合作。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戶之間聯合與協作。大力發展訂單農業,支援龍頭企業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產前訂單合同,合理確定收購價格、提供資金扶持,形成穩定購銷關係。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聘用已流轉土地或以土地經營權入股的農民,並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工作崗位和社會保障,拓寬農村富餘勞動力穩定就業管道。(市農業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二)完善利益分配機制。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保護價收購+利潤返還或二次結算”等方式,與農戶建立穩定的合作發展關係,促進農戶直接受益、均衡收益。支持農戶將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林權、水域灘塗養殖權等產權入股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實行“租金保底+股份分紅”等方式的收益分配機制,讓農戶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鼓勵村集體牽頭組建土地股份專業合作社,引導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等入股合作社,切實保障農民土地入股收益。(市農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工商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三)健全風險防範機制。穩定土地流轉關係,合理確定流轉年限,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規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租賃農地行為,建立規模流轉土地經營權分級備案制度。鼓勵各地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建立健全市場運行規則,明確交易原則、內容、方式、程式及監管責任等。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並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結合辦法,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辦法體系。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範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建立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保護各方合法權益。(市農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濱州市中心支行等負責)

六、健全農業“新六產”發展服務保障體系

(一)搭建公共服務平臺。搭建農村綜合性資訊化服務平臺,提供電子商務、鄉村旅遊、農業物聯網、市場價格、公共行銷等服務。實施農技推廣資訊化應用示範專案,結合好山東農業科技服務雲平臺,提高農科教資訊化服務水準。結合好全國、全省農村創業創新基地(園區)目錄,積極搭建農村創新創業平臺,建立線上服務體系,提供全方位創業服務。(市農業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市科技局、市林業局、市服務業發展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二)加強農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統籌安排、產業帶動的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民工培訓機制。深入開展統籌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示範,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計畫,探索農業職業經理人培育、認定、管理機制。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員投身農業科技創新創業、開展全鏈條農業科技服務。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發揮農村實用人才帶農富農作用。鼓勵和引導返鄉下鄉人員按照全產業鏈、全價值鏈的現代產業組織方式,開展創業創新。(市農業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農機局等負責)

(四)打造濱州農產品品牌。實施濱州農產品整體品牌形象塑造工程,以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為平臺,以車站、港口、國道為節點,構築濱州品牌農產品宣傳網路。建立健全品牌農產品標準體系,加大對品牌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的政策支援力度,引領開展標準化生產。建立知名品牌目錄,進行聯合推介、捆綁式宣傳。落實品牌農產品生產、出口等稅收優惠政策,對品牌建設成績突出的縣級政府及品牌建設主體實行動態獎補政策。(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工商局、市供銷社等負責)

(五)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綜合運用獎勵、補助、稅收優惠等政策,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推廣林權、大型農機具、畜禽活體、保險保單等抵(質)押貸款業務。探索發展多樣化信用互助模式。推動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持續推進農業保險增品提標擴面,提高政策性保險保障範圍和水準。加快形成漁業政策性保險長效機制。完善農業再保險體系和大災風險分散機制,為農業保險提供持續穩定的再保險保障。(市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服務業發展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農機局、市供銷社、人行濱州市中心支行、濱州銀監分局、市保險協會等負責)

七、建立農業“新六產”發展推進機制

(一)強化部門協作配合。明確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農業“新六產”發展的組織領導,市農業局負責全市農業“新六產”發展的協調、調度、督導工作。市直有關部門要密切協作配合,定期會商重大事項,實現資訊互聯互通,切實形成工作合力,並結合部門職能,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確保各項政策落地生效。市農業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本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調度督導、跟蹤分析,並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市政府。(市農業局牽頭負責)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實中央財政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向發展農業“新六產”傾斜。中央預算內投資、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等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新六產”發展專案;逐級建立政府優先扶持目錄,支援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承擔政府涉農專案。創新政府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農業信貸擔保、設立基金、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業“新六產”領域。落實各項用水用電優惠政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產品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應根據實際情況,將年度土地供應計畫確定一定比例支持農業“新六產”發展。完善農業用地政策,積極支持農產品冷鏈、初加工、休閒採摘、倉儲等設施建設。允許村莊整治、宅基地整治等節約的建設用地,採取入股、聯營等方式,重點支援農業“新六產”發展。(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地稅局、市金融辦、人行濱州市中心支行、市國稅局、國網濱州供電公司等負責)

(三)積極開展試點示範。各縣(區)要圍繞農業“新六產”發展模式、主體培育、政策創新和投融資機制等,積極探索和總結成功的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示範帶動全市農業“新六產”快速發展。(市農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等負責)

(四)落實責任。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充分認識發展農業“新六產”的重要意義,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任務予以統籌安排;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探索農業“新六產”發展模式,要強化主體責任,根據省、市有關部署,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業“新六產”集聚。(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濱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4月18日

(此件公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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