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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新疆老師要注意,這樣做將被取消教師資格!

新疆四部門出臺《實施方案》專項治理校外培訓機構

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近日, 自治區教育廳、民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商行政管理局4部門聯合出臺《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對群眾反映的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 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實施方案》明確, 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 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 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 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 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 具備辦證條件的, 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 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

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同時, 《實施方案》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要求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物件、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實施方案》嚴禁校外培訓機構在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的情況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 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並同步規範學校教學行為, 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畫、“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 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或家庭小作坊講, 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的行為, 一經查實, 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實施方案》提出, 我區將實行黑白名單管理制度。 對無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白名單”, 對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有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黑名單”, 兩個名單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專項督導檢查結果將作為對地州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

據悉, 專項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 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階段為集中整改, 2018年底前完成;第三階段為專項督促和檢查,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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