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與敬某於2015年結婚, 2016年生下女兒欣欣, 楊某自稱婚後兩人性格不合, 常常吵架。 今年2月1日, 他便到南部縣法院建興法庭起訴離婚。 4月17日下午, 該案開庭審理。 庭審結束後, 楊某將女兒欣欣的衣服、藥品等生活用品留在了建興法庭辦公室一走了之, 楊某離開後, 建興法庭庭長王強及時與其取得聯繫, 但他堅決不願意將欣欣接走, 並將電話關機。 建興法庭立即聯繫當地派出所查詢到楊某其他親人的電話, 但都關機了。 而楊某家也是大門緊鎖, 不知所蹤。
線索全斷了, 王強一行只好將欣欣帶回法庭, 讓該庭書記員王思懿帶回家照顧。 4月17日下午18時, 建興法庭幹警同建興鎮派出所幹警一道將欣欣送回老家南部縣宏觀鄉。 而楊某老家房門緊閉, 空無一人。 4月18日一早, 王強再次試圖與欣欣的父母聯繫, 媽媽電話通而不接, 爸爸在電話裡依然堅決不要欣欣的撫養權。
可憐天下父母心, 再大的恩怨情仇
怎能將自己的親生骨肉棄之不理呢?
希望欣欣的爸爸媽媽反省
早日將孩子接回家
因為孩子無錯
因為孩子需要爸爸媽媽
孩子, 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