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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這個地方近千棵樹引爭議 供電安全PK市民法桐情結,你說該不該移?

大河報·大河用戶端 記者 王悅生 文 圖

核心提示丨

在鄭州經開第三大街的架空電力管線下, 有很多法桐樹, 每到春季, 供電部門和園林綠化管理部門都要打幾次嘴仗。

供電部門說, 架空管線下是電力線路保護區, 長高的法桐很容易與電線發生電力事故, 但是園林部門說, 他們也很為難, 老百姓對法桐很有感情, 不能隨便砍伐或者移走。

類似的事, 在鄭州經開第五大街、經南五路等路段也經常發生。 據統計, 鄭州經開區這三條路段的電力線路下有近千棵樹木。 這些樹木該不該移走, 幾年來一直沒有定論。

【現場】

高壓線下, 有人種上了樹

在鄭州經開第三大街與經南六路交叉口附近, 路邊的法桐樹枝葉茂盛, 很多樹有四五米高。 4月19日上午, 記者在現場看到, 有多名市民站在樹蔭下等公車, 可是他們不知道, 這些法桐樹很可能引發電力事故。

“這些法桐樹的上方, 就是1.1萬伏的高壓線。 ”鄭州供電公司工作人員介紹, 根據我國的《電力設施保護條例》規定, 1.1萬伏高壓線的下面及垂直邊界往外擴10米, 都屬於電力線路的保護區, 在保護區內, 不能種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

上述工作人員稱, 這裡的高壓線是20多年前架設的,

但是線下的法桐樹是幾年前才種上的, 為此, 供電公司多次與園林綠化部門溝通, 讓其定期修剪這些法桐樹, 個別離電線和電力塔基較近的樹, 建議其移走, 但是一直沒有結果, “有時候, 我們自己去修剪法桐樹, 他們還說是毀綠, 不讓我們修剪。 ”

在經開第三大街與經南六路交叉口附近, 靠近路邊法桐樹的道路內側, 正在進行一個生態走廊的綠化施工, 此處也位於電力線路的保護區內。 鄭州供電公司工作人員解釋, 在電力保護區內的地面上, 不是說啥都不讓種, 而是只能種植一些低矮的灌木、綠植, 不能種植幾米高的樹木。 不過, 記者在施工現場看到, 幾棵兩三米高的樹木已經種好, 而電力塔基上明確寫著“線下禁止大型機械施工作業、植樹”。

【調查】

管線不入地, 是因為成本太高

記者走訪發現, 在鄭州經開區第五大街、經南五路等路段的電力線路保護區內, 也種植有不少法桐樹、塔松和槐樹等高大樹木。 在長江東路與京廣南路隧道交叉口附近東南方,

有一個沿著長江東路設置的長條形的大型遊園, 裡面也種植有很多高大的雪松樹。 而遊園上方, 就是高壓線。

鄭州供電公司工作人員介紹, 高大樹木與高壓線距離太近的話, 很容易發生“放電”事故, 此時會有大型的火球落到地面上, 如果下方有行人經過, 很容易發生事故。 前幾天, 在經開第三大街與經南六路附近, 一輛大型吊車在往生態走廊裡移植樹木時碰到了空中的高壓線, 導致附近的變電站跳閘停電, “從當天上午10點開始, 一直維修了四五個小時才修好, 萬幸的是, 這次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

生態走廊在規劃時, 有沒有考慮過上方已架設有高壓線?4月19日, 鄭州經開區城市綜合執法局綠化科一名負責人表示, 經開第三大街附近的生態走廊在規劃時曾考慮過高壓線的問題,但是,種植的這些樹長得比較慢,每年只長一點,幾乎夠不著上方的高壓線,目前規劃不能更改了。

在生態走廊建設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和供電部門為啥不協商一下,把架設在空中的管線入地呢?鄭州經開區城市綜合執法局綠化科上述負責人表示,這已經不是該局能解決的問題了,因為把架空管線入地的成本非常高。不過,該負責人表示,對於路邊種植的法桐,會定期進行修剪。

據瞭解,之前曾有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給鄭州供電公司回復稱,市民對家門口的園林綠化很喜歡,尤其是能帶給人們蔭涼的大樹,不能輕易砍伐或者移走。

【疑問】

先有電後有樹的問題,如何破解?

鄭州供電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鄭州經開第三大街、第五大街、經南五路以及長江東路附近的電線與綠樹的矛盾,該公司多次給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發函,但對方有回應的不多,“這些地方都是先有的架空電線,後有的綠化樹木,問題久拖不決,電力公司很無奈,因為我們沒有執法權。”

對方稱,在鄭州電力線路下方不只是有高大樹木,還有一些地方存在臨時板房等違法建設,目前,該公司只能不斷往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和城管部門發函,商討解決的方案,“按規定,在原有架空管線下方建設臨時板房或者建設生態走廊的,建設單位應該提前與電力部門通氣,由建設單位出資將管線入地,但現實情況是,很少有單位願意掏這筆錢。”

而記者瞭解,根據2012年施行的《鄭州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規定,新建管線和新種樹木,應當服從規劃,本著後建讓先種、後種讓先建的原則協商解決。但是,協商不成的,該咋解決,該條例中沒有明確規定。

專家建議,鄭州市應該效仿省外其他城市,明確規定園林綠化在規劃時應考慮周圍的電力設施,在規劃時就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對於先有電後有樹的現象,應建立一個協商機制和問責機制。

編輯:李韶萌

經開第三大街附近的生態走廊在規劃時曾考慮過高壓線的問題,但是,種植的這些樹長得比較慢,每年只長一點,幾乎夠不著上方的高壓線,目前規劃不能更改了。

在生態走廊建設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和供電部門為啥不協商一下,把架設在空中的管線入地呢?鄭州經開區城市綜合執法局綠化科上述負責人表示,這已經不是該局能解決的問題了,因為把架空管線入地的成本非常高。不過,該負責人表示,對於路邊種植的法桐,會定期進行修剪。

據瞭解,之前曾有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給鄭州供電公司回復稱,市民對家門口的園林綠化很喜歡,尤其是能帶給人們蔭涼的大樹,不能輕易砍伐或者移走。

【疑問】

先有電後有樹的問題,如何破解?

鄭州供電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鄭州經開第三大街、第五大街、經南五路以及長江東路附近的電線與綠樹的矛盾,該公司多次給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發函,但對方有回應的不多,“這些地方都是先有的架空電線,後有的綠化樹木,問題久拖不決,電力公司很無奈,因為我們沒有執法權。”

對方稱,在鄭州電力線路下方不只是有高大樹木,還有一些地方存在臨時板房等違法建設,目前,該公司只能不斷往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和城管部門發函,商討解決的方案,“按規定,在原有架空管線下方建設臨時板房或者建設生態走廊的,建設單位應該提前與電力部門通氣,由建設單位出資將管線入地,但現實情況是,很少有單位願意掏這筆錢。”

而記者瞭解,根據2012年施行的《鄭州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規定,新建管線和新種樹木,應當服從規劃,本著後建讓先種、後種讓先建的原則協商解決。但是,協商不成的,該咋解決,該條例中沒有明確規定。

專家建議,鄭州市應該效仿省外其他城市,明確規定園林綠化在規劃時應考慮周圍的電力設施,在規劃時就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對於先有電後有樹的現象,應建立一個協商機制和問責機制。

編輯:李韶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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