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給前男友16.5萬, 20年後要求還90萬。
20年前, 阿莎為了支持男友阿夏的事業, 借款16.5萬元給男友。 然而, 他們最終有緣無分。 20年後, 阿莎起訴要求前男友本息償還90多萬元。
(圖片來源網路)
分手後, 你和你的前任還有什麼奇葩的糾纏嗎?
1.這會的物價比那會翻了10倍, 要90萬真心不多。
2.複利按5%, 也就到43萬, 要是按買了一套房子算, 190萬也不多。
3.98年的16.5萬比2018年的90萬好用得多。
4.20年了, 前男友一分沒還嗎?
5.是啊, 98年16萬都能在我們這三線城市買套房子了, 現在90萬半套都不見得買得到。
6.20年?這男的也真好意思, 是不是覺得女朋友拿錢給他創業理所當然不用還。
7.按房價算呀, 當時用錢投資買房, 現在不止90萬了吧。
8.我六年前借給一男的一千多塊錢, 錢雖然不多, 但那時候我剛畢業, 因為我喜歡他, 所以他問我借錢, 我都借給他。 然而後來那男的隻字不提欠我錢的事。 這麼多年過去了, 現在覺得他簡直就是渣男。
9.先不說錢不錢的, 這男人也夠不要臉的, 借一個女人的錢, 20年不還, 女的也是氣不過才告的吧。
10.說真的, 我和前男友分手後, 他也找我借錢, 雖然不多, 就350, but他拿著我的錢去給他現任買戒指, 我還能說什麼, 我和他兩年多也沒見有合照, 他媽的買戒指,還是我的錢。
他媽的買戒指,還是我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