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官方網站昨日發佈資訊, 對2017年證監會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情況進行了介紹。 據統計, 證監會派出機構去年全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數量、罰沒款金額雙雙創出歷史新高。
統計顯示, 2017年證監會派出機構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123件, 同比增長44%, 占同期全系統行政處罰數量近40%;罰沒款金額2.06億元, 同比增長57%。
從處罰案件的地域分佈看, 華東地區9家派出機構處罰37件, 華南地區4家派出機構處罰25件, 華北地區5家派出機構處罰19件, 西南地區5家派出機構處罰15件, 西北地方5家派出機構處罰11件, 東北、華中地區分別為4家派出機構處罰8件。
與此同時, 去年證監會派出機構通過日常監管與稽查執法的密切配合, 實現了對違法行為從線索發現到立案處罰的快速反應和無縫連結, 嚴懲了一批社會呼聲高、市場較為關切的類型化案件。
具體而言, 一是劍指私募基金亂象, 集中處理了一批私募基金違法行為。 深圳證監局、湖北證監局、青島證監局等派出機構對9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個人募集資金、向投資者承諾保本或最低收益、向不特定物件宣傳推介私募基金產品等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二是堅決打擊大股東違法減持行為。 為避免大股東“抽血走人”、踩踏中小投資者, 江蘇證監局、吉林證監局、新疆證監局等派出機構對27起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大股東違法減持類案件作出處罰, 約束上市公司內部人合法依規買賣股票, 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三是嚴懲從業人員炒股行為。 禁止從業人員交易股票是監管部門預防從業人員“近水樓臺”、“監守自盜”的有效抓手。 上海證監局在楊泰華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中, 對當事人開出5700萬元的“大額罰單”, 創派出機構單個案件罰沒款金額之最, 有效震懾了利益輸送。
證監會官網資訊稱, 過去一年, 證監會派出機構不懼壓力、迎難而上,
與此同時, 證監會派出機構作出行政處罰的案件也經受住了司法審查的檢驗。 據統計, 2017年證監會派出機構被訴案件共5件, 其中證監會勝訴3件, 法院駁回原告起訴1件, 原告主動撤訴1件。
據介紹, 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通過對派出機構執法工作監督指導、制定統一的執法標準、發佈疑難問題問答指引, 開展全系統執法培訓等形式, 加強對派出機構行政處罰工作的統籌協調,
2018年證監會將進一步整合全系統行政處罰資源、提升行政處罰效能, 不斷強化依法全面從嚴監管, 嚴懲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持續淨化資本市場生態, 為資本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本文源自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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