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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弄點錢 他淩晨三點砸碎超市玻璃爬了進去

瀋陽網、沈報融媒訊(記者崔嚴文並攝)為了弄點錢花, 囊中羞澀的他淩晨三點在路邊撿起石頭砸碎了超市的玻璃。 實施盜竊後, 拎著袋子的他順著原路又爬了出來。 原本覺得沒人看見的他萬萬沒想到, 這一幕已經被正在進行視頻巡控的瀋陽市公安局視頻偵查支隊民警發現。 4月20日, 記者從瀋陽市公安局瞭解到, 近日, 瀋陽市公安局視頻偵查支隊破獲了一起盜竊案, 抓獲犯罪嫌疑人一名, 涉案現金、香煙等物品價值約2.3萬元。

淩晨超市玻璃窗爬出一個黑影

據瞭解, 3月11日淩晨3時許, 瀋陽市公安局視頻偵查支隊巡控大隊民警對全市重點地區進行視頻巡控的過程中,

發現瀋陽市大東區聯合路1號附近的一家超市玻璃窗有破損, 巡控民警定睛一看, 一名青年男子正從破損的玻璃窗裡往外爬, 手裡還拎著一大袋東西。 從窗戶爬出來後, 男子多次東張西望, 隨後徑直朝路口走去。

“淩晨時分, 街上都沒什麼人, 這個時候怎麼會有人從超市窗戶往外爬呢?為什麼不走大門呢?”男子可疑的舉動引起了視頻巡控民警的警覺, 初步判定該男子具有盜竊犯罪的嫌疑。

視頻巡控民警立即對該男子進行視頻追蹤。 民警發現, 男子從超市窗戶爬出後, 沿著大東區聯合路步行至瀋陽大學門前, 隨後搭乘一輛計程車離開。 據辦案民警介紹:他特別狡猾,

一路上換乘了3輛計程車, 最後到達了皇姑區閩江街附近的一家旅店落腳。

突審偷來的現金全部揮霍一空

3月12日上午, 視頻偵查支隊民警結合屬地派出所警情, 立即組織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 民警對嫌疑人落腳的旅店及周邊進行走訪摸排, 結合視頻監控中男子的體貌特徵及其他大量工作, 最終確定了犯罪嫌疑人為康某某(男, 31歲, 吉林省輝南縣人)。

3月28日中午12時30分, 民警在旅館內將犯罪嫌疑人康某某抓獲。 經現場突審, 康某某對其在3月11日淩晨盜竊超市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在旅館內, 民警搜到康某某作案時用於遮擋面部的帽子和口罩, 並搜到了部分香煙。 康某某表示, 當晚盜竊了六七千元現金,

已經被他揮霍了, 香煙自己抽了一部分, 剩下的還沒來得及賣。

自述再不偷第二天就沒錢花了

4月20日, 記者在大東區看守所內見到了犯罪嫌疑人康某某。 他告訴記者, 2016年剛剛刑滿釋放的他, 在一家串店打工, 每月工資2200元, 但遠遠不夠一個月的花銷, 就不幹了。

“我手裡實在沒錢了, 才想到偷點。 ”

康某某當晚在街上溜達, 看到這家超市玻璃窗很大, 且沒安捲簾門, 就動了砸窗偷盜的念頭。 在街上徘徊了再三, 康某某才隨手撿了一塊石頭, 朝窗戶砸過去。 “我也猶豫過, 可想到再不下手, 第二天手裡一分錢都沒有了, 旅館還欠著賬呢, 沒辦法就去偷了。 ”康某某說。

“我現在挺後悔的, 出去之後我想好好上個班, 自己賺錢。 ”康某某表示, 以後想和朋友一起開大排檔, 靠自己能力賺錢, 不再幹偷盜扒竊的事兒。

目前, 犯罪嫌疑人康某某因涉嫌盜竊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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