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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女兒冒充相親對象,騙走乾媽17萬

報警:被從未謀面的微信好友騙走近17萬元

4月9日, 貴陽市北京路派出所, 一位阿姨在其兒子陪伴下前來報警, 稱其通過微信與一從未謀面的男子聊天, 被對方以各種理由借走近17萬元後就人間蒸發了。

這位阿姨姓殷, 今年54歲, 沒有老伴, 和兒子生活在一起。 殷阿姨告訴派出所民警, 2016年年底, 她與在貴陽八鴿岩路租房居住的曹某結識。

當時的曹某31歲, 正與丈夫鬧離婚, 單身一人帶著只有兩三歲的兒子生活, 同時還要照顧臥病在床的八旬奶奶。 殷阿姨很同情曹某, 加上自己有較為豐厚的退休金, 以及平時子女也給她不少的生活費, 在金錢上豐裕的她時常會給一些錢接濟曹某。 曹某也因此認殷阿姨為乾媽, 時常陪殷阿姨聊聊天, 說說話, 打打麻將。

2017年1月, 曹某提出給殷阿姨介紹一位老伴, 對方是她的遠房表叔, 在安順黃果樹景區後勤部工作。 出於對曹某的信任,

加上殷阿姨也想有個伴共度老年生活, 便加了這位"遠房表叔"譚某的微信好友, 隨即兩人開始頻繁聊天。

在聊天過程中, 譚某自稱有心臟病, 和子女關係也不好, 自己賺的錢也被子女用光了, 希望殷阿姨能借點錢給她。 心慈的殷阿姨聽不得別人的悲慘遭遇, 就答應借錢。 隨後譚某以各種理由找殷阿姨借錢, 殷阿姨都沒有拒絕。 譚某只借不還, 殷阿姨也沒有懷疑過, 殷阿姨要求與譚某見面, 也被推脫。 一直到2018年3月, 殷阿姨的兒子覺得媽媽的開銷大得有點不正常, 便問了一下, 這一問才知很可能被騙了, 當即到派出所來報警。

調查:恩將仇報 騙錢的竟是乾女兒

殷阿姨向警方提供了微信轉帳記錄, 共有400多次, 其中最多一次轉帳3000元,

最少一次轉帳20元, 總計金額123000元。 此外, 由於微信轉帳有金額限制, 殷阿姨還拿錢給曹某, 讓其轉給譚某, 這筆算下來也有三四萬元。

通過調查, 警方發現殷阿姨的乾女兒曹某有很大嫌疑。 4月12日下午, 警方在貴陽南嶽路附近將曹某控制, 帶回派出所調查。

一開始, 曹某不承認, 但警方在曹某的手機上找到了譚某使用的微信號, 並且還有譚某與殷阿姨的聊天記錄。 在證據面前, 曹某最終承認, 譚某是她編造出來的遠房表叔, 並沒有真人, 一直與殷阿姨聊天並借錢的都是她本人。

曹某向警方交代, 因為自己患有高血壓, 兒子又經常生病, 臥病在床的八旬奶奶也需要錢治病, 當她認識殷阿姨後, 殷阿姨時不時就給她幾百塊錢用, 還給她買一些生活用品, 這讓她判定殷阿姨有錢, 而且心腸好, 於是她認殷阿姨為乾媽, 常常去陪殷阿姨聊天, 讓殷阿姨把其當成家人, 一步步進行詐騙。 騙來的錢, 都拿去生活和治病了, 只剩下幾百元。

對於曹某交代的情況, 警方核實基本屬實, 只是曹某有在網上打麻賭錢的記錄, 這一點曹某並未交代, 警方表示將進一步調查。 目前, 曹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至於殷阿姨被騙的近17萬元, 警方已經聯繫了曹某的父母, 對方表示會盡力籌錢還款, 以求可以減輕曹某的刑期。

"我們提醒廣大群眾,若是家中有老年人的,一定要多抽時間陪陪他們,瞭解他們的想法,以免他們在孤獨的時候容易上當受騙。同時也提醒老人們,在遇到涉及借錢或其他的金錢交易時,一定要核實對方身份,若自己無法核實的,一定要和家裡子女商量一下,確保財產安全。"負責這起案件的北京路派出所刑偵中隊民警龍安能說。

"我們提醒廣大群眾,若是家中有老年人的,一定要多抽時間陪陪他們,瞭解他們的想法,以免他們在孤獨的時候容易上當受騙。同時也提醒老人們,在遇到涉及借錢或其他的金錢交易時,一定要核實對方身份,若自己無法核實的,一定要和家裡子女商量一下,確保財產安全。"負責這起案件的北京路派出所刑偵中隊民警龍安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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