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展醫療保障救助脫貧行動有什麼重大意義?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 深入實施醫療保障救助脫貧行動, 按照管道不變、分別報銷、救助托底、精准保障的原則, 建立“一站式”醫藥費用報銷機制, 明顯減輕貧困人口就醫負擔, 到2020年有效解決因病致貧返貧問題。
二、醫療保障救助對象的範圍是什麼?
目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已經納入醫療保障救助對象的範圍。
三、提高了哪些待遇?
(1)提高了門診統籌報銷待遇。 2017年以後, 個人40元門診包乾資金使用完後, 在本人選定的一家一級以下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不設起付線, 報銷比例70%, 年度支付限額460元。 門診統籌定點一定一年不變。 在門診就醫拿藥時直接報銷。
(2)提高了門診慢性病待遇。 不設起付線, 年度支付限額6000元/年, 報銷比例75%。 在慢性病個人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直接報銷。
(3)提高了門診特殊病待遇。 報銷比例90%, 年度封頂線15萬元。 腎透析在門診就醫時直接報銷, 其他特殊病醫療費由個人提交材料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衛生院, 經縣醫保中心審核後報銷。
(4)提高了住院報銷待遇。 在各級醫保協議醫療機構住院, 起付線降低50%, 縣內協定醫療機構住院合規醫療費報銷比例為90%。 在出院報銷時同時報銷提高待遇部分醫療費。
(5)提高了大病保險報銷水準。 取消大病保險住院報銷起付線, 年度支付封頂線提高到50萬元。 在出院報銷時同時報銷大病保險提高待遇部分醫療費。
(6)提高了醫療救助水準。 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病合規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後, 合規費用個人年自付部分超過1000元以上部分,
四、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醫療保障救助物件2016年8月1日以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納入救助範圍。
五、誰負責辦理醫療保障救助工作?
各級人社部門負責醫療保險救助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民政、扶貧、衛計等部門負責醫療救助政策的宣傳解釋及困難物件的認定工作。 醫保經辦機構和民政部門負責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含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的結算工作。
諮詢電話:井陘縣醫療保險中心 82037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