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戚晨
20日從山東省物價局獲悉,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 我省自2018年4月1日起, 簡化一般工商業與大工業電價分類, 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同時, 5月1日起, 我省將實現農業生產用電與農業排灌用電同價。 至此, 我省銷售電價類別簡化為居民、農業、工商及其它三類, 國家部署用五年左右時間簡化銷售電價分類改革的目標任務已全部完成。
具體來說, 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 將現行的大工業用電、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兩類合併為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 其中, 受電變壓器(含不通過受電變壓器的高壓電動機,
降低一般工商業用戶電價水準。 結合區域電網輸電價格改革、臨時性降低山東電網輸配電價等措施籌集資金, 受電變壓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業使用者根據其用電特性和經濟性, 自主選擇執行大工業兩部制電價, 確保相關用戶降低電價水準。
此外, 經山東省政府同意, 我省自2018年5月1日起, 將農業生產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分錢, 實現農業生產用電與農業排灌用電同價, 年減輕農業生產用電負擔1.52億元。
此輪電價政策調整, 不僅使部分工商業、農業生產用戶降低了電價水準, 而且實現了我省銷售電價分類改革目標。
據瞭解, 通過降價、清費等一攬子措施, 預計年可減輕我省企業用電負擔約4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