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遇事發生分歧是正常事,
但無論多大事也不比生命安全更重要。
日前一位女子和丈夫慪氣後竟然被留在高速公路上,
幸而其朋友報警後,
交警及時找到該女子,
載其離開高速路。
4月14日19時許, 一對夫妻駕車行至濱石高速168公里處時, 兩人因瑣事慪氣, 丈夫將妻子獨自留在高速路上駕車離開, 妻子隨即求助朋友來接。 朋友擔心其安全, 且不知該女子當時所在具體位置 , 於是報警求助。
20時許, 交警高速津靜大隊通過報警人得到該女子聯繫方式, 確認其具體地點後立刻派警尋找。 交警與該女子朋友商定在蔡公莊收費站見面,
天津交警提示:
高速公路為全封閉快速通道, 嚴禁行人上路行走。 由於高速路全封閉、車速快, 一旦出現行人在路邊行走或從中間隔離帶穿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條規定,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里的機動車, 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對行人進入高速公路可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
而女子下車時, 其丈夫必然有在高速公路違法停車的行為, 其丈夫涉嫌在高速公路違法停車, 交管部門正在對此進行調查取證。
根據駕駛車輛不同, 在高速公路上違法停車將面臨5種處罰:
一是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車輛在行車道上停車的, 罰款200元、記6分;
二是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車輛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上停車的, 罰款200元、記6分;
三是駕駛營運客車在行車道上停車的, 罰款200元、記12分;
四是駕駛營運客車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上停車的, 罰款200元、記12分;
五是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誌的, 罰款200元、記3分。
(焦軒 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