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區委區政府全面啟動“大學習大調研大改進”工作,
嶧城區司法局積極組織調研組深入各級各行業調解摸底調研,
掌握近年來人民調解基礎作用發揮情況,
檢驗能否達到群眾滿意的“調解一案,
教育一片”的法治宣傳效果。
經過調研座談得出,
當前嶧城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工作格局已初具規模。
村級調解實現了全覆蓋。
全區344個行政村居(社區)全部成立了調委會,
部分條件具備的自然村也成立了調委會,
現村級層面調委會總數達到371個。
調解力量不斷增強,
村級調解員人數達到了1164名,
其中調委會主任(司法行政協理員)隊伍中專科以上學歷達到40%以上。
自去年以來,
村級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5000餘次,
發現並調處糾紛503件,
成功494件,
調解成功率達到98.2%;鎮級調解組織持續健全。
在鎮(街道),
依託綜治中心掛牌成立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
司法所安排工作人員輪流坐班,
與鎮(街)其他部門開展跨部門聯合調解。
自去年以來,
共成功調處各類糾紛212件;區級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持續發展。
當前全區設立的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有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調委會、鷺鳴山莊物業管理糾紛調委會、醫患糾紛調委會、勞動爭議調委會、婚姻家庭糾紛調委會共5家。
去年以來,
共調解糾紛381件,
為當事群眾節約訴訟費、代理費約80余萬元。
今年正在謀劃與工商部門聯合設立消費糾紛調委會,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取得突破。
同時,
今年將建成區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建成後將與區委政法委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形成緊密聯動,
共同構成全區矛盾糾紛協調指揮平臺;“多調對接”工作領域持續拓展。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優勢,
以構建部門間銜接機制為重點,
積極探索銜接順暢、運作高效的“多調對接”聯調模式。
公調、訴調、檢調、援調、訪調實現全面對接,
分別制定了委託調解和工作銜接辦法,
明確了範圍、原則、程式,
引導越來越多的矛盾糾紛通過人民調解途徑化解,
息訴止紛。
依託多調對接機制,
司法局與公安聯合,
在鎮(街)派出所設立了“公調對接”中心,
與法院聯合,
在立案庭設立了訴非對接中心,
與信訪聯合,
建立了律師坐班制度,
全區通過多調對接,
年均解決糾紛500餘起,
多元化解的模式正持續深入發展。
壓實責任,
組織領導保障到位
嶧城區委、區政府對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高度重視,
區委常委會先後三次聽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彙報。
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被納入全區科學發展綜合考評指標體系,
納入綜治平安建設考核之中。
同時,
進一步落實經費保障。
僅村級調解員工作補貼經費,
區財政雷打不動堅持每年拿出近30萬元。
對市委政法委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補貼經費,
嚴格按照規定發放到個人,
從不拖延。
規範隊伍,
工作高效運轉到位
設立調解人才庫,
並及時更新,
現人才庫已達到100餘人;對村級司法行政協理員實施了“星級化”管理,
落實了目標責任制、績效補貼制、例會培訓制、督導考評制,
末尾淘汰制五項管理制度,
使人民調解運行、管理各項機制更加規範;為全面提升各專業性、行業性調委會工作水準,
配備了13名專職人民調解員,
其中老黨員、老司法所長、退休科級幹部就達到11人,
極大提高了調解工作的威望和公信力。
完善機制,
化解方式多元融合到位
自去年以來,
圍繞全區社會維穩,
保障十九大、全國“兩會”安全穩定等一系列中心工作,
進一步建立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重大疑難糾紛分析研判、應急預警、資訊上報、學習培訓、檔案管理、制度公示等一系列工作機制,
明確了重大矛盾糾紛隨時報告,
多發矛盾糾紛及時預警,
掌握了矛盾糾紛預防調處工作主動權,
形成了嶧城特色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運行機制;完善上下一體矛盾糾紛調處移交工作機制。
對基層調處不了的重大、疑難矛盾糾紛,
移交上級調委會調解,
填寫矛盾糾紛調處移交單並附調處記錄;完善專業性、行業性調解運作機制。
以糾紛受理—調解準備—正式調解—簽訂協定—協定履行五個程式為大框架,
把各類糾紛細化為多個環節,
做到事實責任清晰、法律規定明確、調解程式賠付標準規範;完善了督查考評機制。
通過積極建議,
區委、區政府以督查件形式對各鎮街、區直有關部門落實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通報結果直接計入年度科學發展綜合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