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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調研”起個底兒 看嶧城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到底如何

今年區委區政府全面啟動“大學習大調研大改進”工作, 嶧城區司法局積極組織調研組深入各級各行業調解摸底調研, 掌握近年來人民調解基礎作用發揮情況, 檢驗能否達到群眾滿意的“調解一案, 教育一片”的法治宣傳效果。

經過調研座談得出, 當前嶧城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工作格局已初具規模。 村級調解實現了全覆蓋。 全區344個行政村居(社區)全部成立了調委會, 部分條件具備的自然村也成立了調委會, 現村級層面調委會總數達到371個。 調解力量不斷增強, 村級調解員人數達到了1164名, 其中調委會主任(司法行政協理員)隊伍中專科以上學歷達到40%以上。

自去年以來, 村級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5000餘次, 發現並調處糾紛503件, 成功494件, 調解成功率達到98.2%;鎮級調解組織持續健全。 在鎮(街道), 依託綜治中心掛牌成立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 司法所安排工作人員輪流坐班, 與鎮(街)其他部門開展跨部門聯合調解。 自去年以來, 共成功調處各類糾紛212件;區級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持續發展。 當前全區設立的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有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調委會、鷺鳴山莊物業管理糾紛調委會、醫患糾紛調委會、勞動爭議調委會、婚姻家庭糾紛調委會共5家。 去年以來, 共調解糾紛381件, 為當事群眾節約訴訟費、代理費約80余萬元。
今年正在謀劃與工商部門聯合設立消費糾紛調委會,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取得突破。 同時, 今年將建成區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建成後將與區委政法委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形成緊密聯動, 共同構成全區矛盾糾紛協調指揮平臺;“多調對接”工作領域持續拓展。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優勢, 以構建部門間銜接機制為重點, 積極探索銜接順暢、運作高效的“多調對接”聯調模式。 公調、訴調、檢調、援調、訪調實現全面對接, 分別制定了委託調解和工作銜接辦法, 明確了範圍、原則、程式, 引導越來越多的矛盾糾紛通過人民調解途徑化解, 息訴止紛。 依託多調對接機制, 司法局與公安聯合, 在鎮(街)派出所設立了“公調對接”中心, 與法院聯合,
在立案庭設立了訴非對接中心, 與信訪聯合, 建立了律師坐班制度, 全區通過多調對接, 年均解決糾紛500餘起, 多元化解的模式正持續深入發展。

壓實責任, 組織領導保障到位

嶧城區委、區政府對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高度重視, 區委常委會先後三次聽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彙報。 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被納入全區科學發展綜合考評指標體系, 納入綜治平安建設考核之中。 同時, 進一步落實經費保障。 僅村級調解員工作補貼經費, 區財政雷打不動堅持每年拿出近30萬元。 對市委政法委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補貼經費, 嚴格按照規定發放到個人, 從不拖延。

規範隊伍, 工作高效運轉到位

設立調解人才庫, 並及時更新,

現人才庫已達到100餘人;對村級司法行政協理員實施了“星級化”管理, 落實了目標責任制、績效補貼制、例會培訓制、督導考評制, 末尾淘汰制五項管理制度, 使人民調解運行、管理各項機制更加規範;為全面提升各專業性、行業性調委會工作水準, 配備了13名專職人民調解員, 其中老黨員、老司法所長、退休科級幹部就達到11人, 極大提高了調解工作的威望和公信力。

完善機制, 化解方式多元融合到位

自去年以來, 圍繞全區社會維穩, 保障十九大、全國“兩會”安全穩定等一系列中心工作, 進一步建立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重大疑難糾紛分析研判、應急預警、資訊上報、學習培訓、檔案管理、制度公示等一系列工作機制, 明確了重大矛盾糾紛隨時報告,

多發矛盾糾紛及時預警, 掌握了矛盾糾紛預防調處工作主動權, 形成了嶧城特色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運行機制;完善上下一體矛盾糾紛調處移交工作機制。 對基層調處不了的重大、疑難矛盾糾紛, 移交上級調委會調解, 填寫矛盾糾紛調處移交單並附調處記錄;完善專業性、行業性調解運作機制。 以糾紛受理—調解準備—正式調解—簽訂協定—協定履行五個程式為大框架, 把各類糾紛細化為多個環節, 做到事實責任清晰、法律規定明確、調解程式賠付標準規範;完善了督查考評機制。 通過積極建議, 區委、區政府以督查件形式對各鎮街、區直有關部門落實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通報結果直接計入年度科學發展綜合考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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