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微信群裡搶紅包, 已經成為一些人茶餘飯後的消遣方式, 同時也衍生出約定“紅包規則”的新玩法。 日前, 懷柔法院就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因搶微信紅包而引發的故意傷害案。
公訴機關訴稱, 被告人于某系某微信群群主, 2017年3月9日, 於某在其微信群內發、搶紅包, 因一群友即本案被害人李某未按照約定規則搶紅包, 二人在群內發生爭執。 矛盾愈演愈烈, 於某遂約李某線下見面。 雙方在懷柔區北方鎮北方村某十字街路邊見面後, 發生口角並廝打起來, 後於某持刀將李某和與其一同赴約的田某紮傷。
法院經審理認為, 於某因口角糾紛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致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 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依法應予懲處。 考慮于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 自願認罪認罰, 法院對其依法從輕處罰。 最終, 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 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李某、田某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救護車費等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4萬餘元。
法官表示, 微信發紅包本是一種娛樂方式, 通常數額較小, 圖個樂呵, 卻由此引發了持刀傷人“血案”, 雙方當事人均後悔莫及。 該案令社會反思、警醒, 少一點尖銳和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