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昨天從中國鐵路有限公司獲悉, 今年3月, 國家發改委、中國鐵路總公司等8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從5月1日起, 特定嚴重失信人將在一定時間內被限制乘坐火車。
7種行為限制購票
期限90天到180天
老賴將暫別動車
《意見》還規定, 有6種其他領域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將被限制乘坐火車高級別席位, 包括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座以上座位。
6種行為包括: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在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中存在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截留挪用、拖欠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到期債務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在社會保險領域中存在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證券、期貨違法被處以罰沒款,
限制乘坐火車高級別席位或民用航空器的相關人員, 有效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