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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安法院宣判三明市首例監察委移送職務犯罪案件!

院長擔任審判長,

100余名政府幹部到庭旁聽,

是什麼案件引起了這樣大的關注?!

快和小編一起來看看!

4月17日, 永安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游某涉嫌貪污罪一案, 該院院長陳穎擔任審判長並當庭宣判。 該案是三明市首例由監察委移送起訴的國家公職人員職務犯罪案件。

案情回顧

2013年至2014年, 被告人游某利用擔任永安市羅坊鄉政府財政所所長和鄉政府自籌戶會計與出納的職務之便,

先後6次共從自籌戶中支出9.5萬元人民幣後, 採取偽造票據、虛列支出和收入不入帳等手段, 將自籌戶的會計帳目的餘額做平, 侵吞上述9.5萬元人民幣公款, 並於2015年3月其被中央財政部稅政司借用時將所管理的自籌戶相關會計帳冊進行移交。 2018年2月8日, 被告人游某主動到中共永安市羅坊鄉紀律檢查委員會投案, 並退出賬款人民幣9.5萬元至永安市羅坊鄉財政所帳戶。

庭審現場

4月17日9時, 陳穎院長敲響法槌, 庭審開始。

庭審中, 控辯雙方對犯罪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充分發表了意見。 審理秩序井然, 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在大量的事實證據面前, 被告人表示認罪悔罪。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游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採用虛列支出、收入不入帳等手段,貪污公款人民幣9.5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游某在犯罪後自動投案,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從輕處罰。案發後,被告人游某已歸還上述貪污的公款,可從輕處罰。最終,該院判決被告人游某犯貪污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10萬元。

當天,該院邀請永安市監察委員會、各鄉政府等單位100余名幹部到院參與旁聽,通過對身邊職務犯罪案件的審理,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築牢反腐防腐防線,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近年來,永安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在反腐敗鬥爭中的職能作用,2017年以來審結貪污受賄案、挪用公款案等職務犯罪14件27人,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專項普法5次,為促進永安市反腐敗鬥爭持續深入開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2018年,永安法院將堅持對腐敗犯罪的高壓態勢,積極部署、快速行動,不斷深化與監察委、檢察院的協同配合,強化與監察委懲治職務犯罪工作的有序銜接,實現審理職務犯罪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歷史檢驗。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游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採用虛列支出、收入不入帳等手段,貪污公款人民幣9.5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游某在犯罪後自動投案,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從輕處罰。案發後,被告人游某已歸還上述貪污的公款,可從輕處罰。最終,該院判決被告人游某犯貪污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10萬元。

當天,該院邀請永安市監察委員會、各鄉政府等單位100余名幹部到院參與旁聽,通過對身邊職務犯罪案件的審理,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築牢反腐防腐防線,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近年來,永安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在反腐敗鬥爭中的職能作用,2017年以來審結貪污受賄案、挪用公款案等職務犯罪14件27人,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專項普法5次,為促進永安市反腐敗鬥爭持續深入開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2018年,永安法院將堅持對腐敗犯罪的高壓態勢,積極部署、快速行動,不斷深化與監察委、檢察院的協同配合,強化與監察委懲治職務犯罪工作的有序銜接,實現審理職務犯罪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歷史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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