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咱們每個人的人生大事, 誰也不想自己在婚姻這件事上出差頭, 咱農村對結婚總是有老一套的做派, 現在不是以前了, 孩子結婚怎麼弄都要聽父母, 國家對於婚姻也是有法律規定的, 不是簡單的辦酒就行了, 還要通過身份審核、領證呢, 農村這3種婚姻方式是無效的, 法律是不會保護你的。
一、不領證, 搭夥過
有的村裡人不知道是咋想的, 倆人在一起過日子卻不領證, 既然都想好要一同生活的, 何必不把手續都辦了呢, 這樣以後有孩子也好上戶口, 要不這孩子就是黑戶;我們若是遇到不想和我們領證的人趁早分手, 他們有可能就是玩弄感情, 不想和你走到最後。
二、未成年結婚
農村的孩子都成家的早, 有的甚至沒成年就結婚了, 這種情況根本就不能領證, 未成年的人本來心性就沒成熟, 輕易做決定結婚未免太兒戲了, 有的人甚至連孩子都有了, 自己還沒長大, 根本當不了父母, 作家長的一定得各方面都告訴好, 即便是結婚也得到年齡, 領了證。
三、沒辦離婚手續, 又找人的
有的農戶成家之後覺得兩人不合適, 就外出打工常年不回家了, 還在外面另找人過起了日子, 你這麼做不合規矩, 耽誤的是兩個人, 不辦離婚手續, 你還是有配偶的, 更不能再婚, 否則就是重婚, 那你讓另一個和你一起過的咋辦, 她合法嗎?
結婚與離婚不是像咱農戶想的那麼簡單的, 不是你說過不過的事, 是要經過民政部門的手續辦理的, 否則你的婚姻就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