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前一段時間我和我的男朋友確定了關係, 他追了我八年, 但是他現在並不是自由身, 他已經向妻子坦白了我們的事情, 因此兩個人鬧得很僵。
顧歌說
聽到這樣的故事, 我往往會有兩種矛盾的心態, 一方面是基於一個人的情感, 人是有自由、有權利去追尋任何想要的, 也為你有對愛的嚮往而感覺到欣慰。 但是, 另外一方面, 我們的自由是應當有限度的, 但它一定是基於某種倫理道德或規則。 通常這位聽眾的身份被稱為第三者, 這個標籤一定會給你帶來一些負面情緒和影響, 然而你的思緒被“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愛”的想法佔據, 使你既不能正視這個事件對自己的影響, 更不能面對自己給對方家庭帶來的傷害。
並非所有人都會去當第三者,
我對十年前的一個案例記憶猶新, 她是一位職業工作者, 談了六段戀愛都是婚外情, 而且每次都會把別人的家庭攪得一塌糊塗, 即使事情鬧到了單位她也沒有任何收斂, 依舊我行我素的。 後來瞭解到, 她成長在一個婚姻破碎的家庭, 她的父親就曾有婚外情, 她記得父母深夜起爭執的場景, 母親甚至在爭執中受傷被送進醫院, 她的爸爸也並沒有因此收斂。 這位來訪者對自己父親和第三者的憤恨情緒是可想而知的。
為什麼被第三者傷害過的孩子, 會變成第三者去破壞別人的家庭呢?這裡有一個現象, 當一個人在其成長過程中, 是順風順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