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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占前女友房子2年不走 屯糧1次半月不出門

原標題:前男友耍賴!分手兩年還占著別人房子 屯糧一次半月不出門

封面新聞記者 吳柳鋒 見習記者 韓雨霽

左某萬萬沒想到,

談了場6年戀愛, 好的時候如膠似漆;就連分手兩年後, 前男友還不離不棄。 “他占了我的房子兩年了!說啥都不搬出去。 ”左某很憤怒。

這套三室兩廳的、100多平米的房子, 曾經是她倆的愛巢。 可就在兩人確定分手後, 前男友不但不離開, 還突然換了鎖, 鳩占鵲巢。

左某氣不過, 把前男友告到法院, 經兩審勝訴。

然而, 前男友即便是拿到判決, 仍住在房子裡不走。 為了不被“掃地出門”, 他出門屯糧一次, 半個月不開門;等到有人敲門時, 他又死活不應, 裝著不在家。 20日, 記者從彭州法院瞭解到, 法院在多次執行未果後, 拉閘斷電, 才把這個“奇葩前男友”引了出來。 隨後, 男子被司法拘留15日, 這套房子也終於物歸原主。

分手了占著前女友房子不走 趁機還換了鎖

2009年, 左某在彭州買了套房, 100多平米, 三室兩廳。 好事不斷, 第二年, 左某就談了戀愛, 男友是廣元人曾某。 愛情進展很快, 當年底, 兩人就一同住在這套房子裡。

左某的說法是, 戀愛期間, 她在公司上班, 曾某則在家開網店、炒股, 每月還向她付1千元生活費。

就這麼生活了6年, 兩人發生糾紛, 突然覺得彼此不是那麼合適了。 2016年3月, 雙方終止了同居關係, 但曾某拒絕搬出去。 不久後, 他趁前女友不在家, 擅自將門鎖換了。 房屋的主人反倒進不去自己的房子了。

之後的兩個月, 左某沒進去屋, 但兩人一直在談判說理,

“他就一句話, 這是我們的共同財產, 我該分一半。 ”左某說。 兩個月後, 她忍無可忍, 將前男友告到了彭州市人民法院, 訴請歸還房子。

彭州法院經審理, 查明該房產確為左某個人財產, 依法判決曾某騰退。 誰知, 拿到判決的曾某並不服氣, 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隨後被成都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到這裡, 相信很多人都認為此事到此結束了。 然而並沒有, 男子仍不死心, 拒不搬離。 2017年1月, 他以同居關係析產糾紛為由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分割左某名下的1處商鋪、2套房屋, 及左某7年的工資收入。 法院先後三次開庭審理後, 依法判決:左某給付曾某經濟補償款3.5萬元, 並駁回曾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曾某再次上訴,

成都中院依然維持了原判。

換鎖後閉門不出 買一次東西管半個月

法院判了, 但曾某仍然“耍賴”不搬。 無奈之下, 左某再次求助法院, 申請強制執行。

隨後, 彭州法院向曾某發出執行通知書, 通知曾某到法院瞭解情況, 但曾某未按時到場, 反倒以種種藉口拒不騰退房屋。 承辦此案的執行局幹警楊甯鋒說,“曾某和左某的財產糾紛在法院有好幾起案件,打了接近兩年了。因為他的極不配合,為了辦案,我們不知道跑了多少路,做了多少工作,但遲遲沒有執行下來”。

為了勸說曾某搬離,去年,執行人員還到其廣元老家找到其親屬瞭解情況,並請其勸說曾某配合執行。然而曾某的兒子卻告訴法官:“我老漢兒(父親)欠我的錢還沒還呢,我管他幹啥!”

執行幹警多次前往涉案房屋開展執行工作,男子均不開門。兩次在其社區貼上公告,曾某仍熟視無睹,躲在家中不吭聲,假裝自己不在家。同社區的鄰居黃女士告訴執行人員,“自從兩人鬧架後,幾乎就沒看到這個男的出過門,半個多月才出門買一次東西,一次就要抱好多東西回去。”

今年1月,事情有了轉機,曾某終於同意在2月底前搬離該房屋。但到了截止日期,曾某再次故技重施,拒不搬離。

拉閘斷電 執行人員引出男子司法拘留15天

20日,記者從彭州法院瞭解到,不久前,針對此案,彭州法院執行局制定突發情況處置預案,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證和監督執行工作。

按照計畫,參與執行的幹警共計分為三路。一路執行幹警身著便裝先行前往社區聯繫物管,悄然將電閘拉下;一路執行幹警則在其家門口蹲守;另一路執行幹警則帶著專業開鎖人員在樓下待命。

半個小時後,曾某小心翼翼地開門查看斷電原因,就在他剛剛把門拉開一條縫的時候,執行幹警迅速沖進門一舉將其拿下。“你們幹啥!憑什麼抓我!”曾某大喊,還不停叫屈道:“我這麼多年辛辛苦苦操持這個家,房子有一半都是我的,不光房子,她掙的錢,她的商鋪都有一半是我的!”

隨後,執行人員宣讀了司法拘留通知書。曾某仍然喊道,“你們不能帶走我,我一旦走了左某就要毀滅證據”。執行幹警提出可以讓他帶走證據,這時候他卻說:“我的證據在家裡的每個角落裡,電腦裡,優盤裡,衣櫃裡全都是我的證據,現在還不能給你們看。”

之後,又對前來指認現場的前女友進行破口大駡,揚言要和她同歸於盡。執行幹警再三勸說無果後依法將其帶走,強制司法拘留15日。現場執行幹警對房中物品一一進行清點和登記,用執法記錄儀全程攝像記錄。專業開鎖人員將門鎖進行了更換後將鑰匙暫時交由法院保管。

在被司法拘留期間,曾某承認有所悔悟,15天司法拘留結束後,主動騰退房屋拿回屬於個人的物品。至此,這一套被占了2年的房屋終於物歸原主了。

承辦此案的執行局幹警楊甯鋒說,“曾某和左某的財產糾紛在法院有好幾起案件,打了接近兩年了。因為他的極不配合,為了辦案,我們不知道跑了多少路,做了多少工作,但遲遲沒有執行下來”。

為了勸說曾某搬離,去年,執行人員還到其廣元老家找到其親屬瞭解情況,並請其勸說曾某配合執行。然而曾某的兒子卻告訴法官:“我老漢兒(父親)欠我的錢還沒還呢,我管他幹啥!”

執行幹警多次前往涉案房屋開展執行工作,男子均不開門。兩次在其社區貼上公告,曾某仍熟視無睹,躲在家中不吭聲,假裝自己不在家。同社區的鄰居黃女士告訴執行人員,“自從兩人鬧架後,幾乎就沒看到這個男的出過門,半個多月才出門買一次東西,一次就要抱好多東西回去。”

今年1月,事情有了轉機,曾某終於同意在2月底前搬離該房屋。但到了截止日期,曾某再次故技重施,拒不搬離。

拉閘斷電 執行人員引出男子司法拘留15天

20日,記者從彭州法院瞭解到,不久前,針對此案,彭州法院執行局制定突發情況處置預案,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證和監督執行工作。

按照計畫,參與執行的幹警共計分為三路。一路執行幹警身著便裝先行前往社區聯繫物管,悄然將電閘拉下;一路執行幹警則在其家門口蹲守;另一路執行幹警則帶著專業開鎖人員在樓下待命。

半個小時後,曾某小心翼翼地開門查看斷電原因,就在他剛剛把門拉開一條縫的時候,執行幹警迅速沖進門一舉將其拿下。“你們幹啥!憑什麼抓我!”曾某大喊,還不停叫屈道:“我這麼多年辛辛苦苦操持這個家,房子有一半都是我的,不光房子,她掙的錢,她的商鋪都有一半是我的!”

隨後,執行人員宣讀了司法拘留通知書。曾某仍然喊道,“你們不能帶走我,我一旦走了左某就要毀滅證據”。執行幹警提出可以讓他帶走證據,這時候他卻說:“我的證據在家裡的每個角落裡,電腦裡,優盤裡,衣櫃裡全都是我的證據,現在還不能給你們看。”

之後,又對前來指認現場的前女友進行破口大駡,揚言要和她同歸於盡。執行幹警再三勸說無果後依法將其帶走,強制司法拘留15日。現場執行幹警對房中物品一一進行清點和登記,用執法記錄儀全程攝像記錄。專業開鎖人員將門鎖進行了更換後將鑰匙暫時交由法院保管。

在被司法拘留期間,曾某承認有所悔悟,15天司法拘留結束後,主動騰退房屋拿回屬於個人的物品。至此,這一套被占了2年的房屋終於物歸原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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