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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債務產生的法律效力及影響

生活中有時候, 債權人會因為與債務人關係親密或其他原因, 債權人就可能會免除債務人的債務, 那麼免除債務後, 債務人是否就不用再承擔履行債務的義務?債務被免除後會產生什麼法律效果?以下找法網小編帶你一起去具體瞭解下免除債務產生的法律效力及影響。

免除債務會產生以下法律效力以及影響:

1、免除債務的定義

免除債務是指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 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

2、債務免除後, 債務會發生絕對消滅的效力

(1)因使債務消滅的結果, 債務的從債務如利息債務、擔保債務等,

也同時歸於消滅。

(2)債務全部免除的, 債務全部消滅;債務一部分免除的, 則僅該免除部分消滅。

(3)債權人向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免除債務, 而無消滅全部債務的意思表示的, 除該債務人應分擔的部分外, 其他債務人仍不免除其責任。

(4)主債務免除的, 保證債務隨之消滅;反之, 保證債務免除的, 主債務並不消滅。

(5)在債務被全部免除的情況下, 有債權證書的, 債務人可以請求返還債權證書。

免除債務是債權人的權利, 但債務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權利。 如已就債權設定質權的債權人, 不得免除其債務人的債務, 而以之對抗質權人。

3、免除債務的法律後果

(1)免除使債務消滅、債權人免除部分債務的, 債務部分消滅;免除全部債務的, 債務全部消滅。

比如, 債務人乙欠債權人甲100萬元貨款, 甲通知乙只要償還80萬元, 免除了20萬元債務。

債權人免除部分債務的, 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 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 債權人免除全部債務。 比如, 服裝加工部向服裝定作人表明不收取服裝加工費、免除全部債務的,

債務人不必再履行全部債務,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在債務被全部免除的情況下, 有債權證書的, 債務人可以請求返還。

(2)免除消滅債權和債權的從權利, 免除了對方債務, 也等於放棄了自己的債權, 債權消滅, 從屬於債權的擔保權利、利息權利、違約金請求等也隨之消滅。

比如, 甲免除了乙的債務, 為乙提供履行擔保的丙的保證責任消失了存在基礎, 保證責任必然與債務一同消滅。 但是, 免除擔保債務的, 不影響被擔保債務的存在。 比如甲免除了丙的擔保義務, 不等於免除了乙的債務, 乙仍然要履行債務。

(3)債務的免除不得損害第三人利益。 比如, 債權人甲將其對於債務人乙的債權質押給了丙,

如果甲免除乙的債務, 丙對甲享有的質權也不復存在了, 這有損丙的利益。 因此, 對於已就債權設定擔保權益的債權人, 不得免除債務人的債務, 而以此對抗擔保權人。

所以, 當債權人免除債務人債務時, 會發生相應的法律效力。 被免除的債務會產生歸於消滅的效果。 當債權人免除債務人債務時, 債務人無需再向債權人返還免除部分的債務, 若剩餘還有部分債務, 債務人仍然需要履行未免除的部分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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