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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倡議“電商法”升級為“數字經濟法”,電商只是數字經濟序幕

阿裡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倡議, 將“電子商務法”升級為“數位經濟法”。

馬雲今天(4月22日)在福州舉辦的“首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開幕式上說,

人類正在進入IoT(物聯網)時代, 萬物互聯將會帶來資料爆炸。 全世界都面臨資料時代帶來的挑戰, 但今天的資料和未來相比, 只是滄海一粟。 在這樣的未來面前, 中國當前需要一部數位經濟法。

他認為, 這部數字經濟法不僅僅是監管法, 而應該是一部發展法、一部未來法、一部全球法, 它是著眼於事業發展、面向未來、有全球眼光和擔當的法, 我們建議完善相關法律。

馬雲在演講中強調, 舉綱才能目張, 創新發展思路, 從技術創新開始走向制度創新。 中國在數字經濟上的制度創新, 是對世界真正的貢獻, 也是對世界真正的擔當。

“電子商務只是數位經濟的序幕, 很小的一部分, 數字經濟將全面影響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

它遠遠超越電子商務。 ”馬雲說, 我們認為“電子商務法”應該升級為“數字經濟法”。

馬雲倡議制定“數字經濟法”的觀點, 在此次會議上引發共鳴。 多位業內人士也認為, 如果僅僅把立法焦點聚焦于電商而非數字經濟之上, 難以反映出中國數字經濟高速發展的現狀。

近段時間, 電子商務法修訂已經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國際關係學院教授、數字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儲殷說, 《電子商務法》最新修訂案中, “數位資訊”概念首次提出, 替代原來的“資料資訊”。 一字之差, 卻體現出大資料的時代需求, 以及“數位化轉型”的社會新現實。

但是, 儲殷提到, 早有學者指出, 以五六年前的電商形態為依據制訂的《電子商務法(草案)》剛問世就已經落後於數位時代——“不要說政策制定者,

即便是電商企業本身, 也很難在當時就預料到五年之內的行業巨變, 以及中國會誕生煥然一新的’數字經濟體’”。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趙鵬此前在2018新經濟智庫大會上就建議研究、制定出臺“數字經濟促進法”, 並通過它建立一個跨部門的機制, 定期評價既有法律監管規則的適當性, 同時建立監管部門和產業、社會對話的機制。

儲殷也認為, 中國應該推進數字經濟立法, 在充分調研、聽取專家、企業家意見的基礎上, 也充分借鑒英國的立法經驗和執法實踐, 尤其是借鑒美國在矽谷的寬鬆有序的產業發展環境和高效合理的協同管理機制。 “在大國博弈日益激烈的今天,

這種制度上的進化將是中國國家競爭力中最重要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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