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 在寮步車檢場通關辦事大廳, 東莞钜鼎照明有限公司相關報關報檢負責人向海關申請簽發該公司230件吸頂燈的原產地證書。 該項業務原本由檢驗檢疫部門辦理, 但與以往不同的是, 這次遞交申請後, 由海關人員審核相關證件, 並為該企業簽發正式原產地證書, 出口到美國。 記者瞭解到,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關於“將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要求部署, 從4月20日開始, 原東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統一以黃埔海關名義對外開展工作。
據悉, 從4月20日起, 全國口岸海關和原質檢總局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各進出口監管現場和視窗單位, 一線監管作業現場和視窗崗位統一使用海關標識, 人員均統一上崗、統一著海關制服、統一佩戴關銜。 機構整合涉及的各類監管作業場所、辦公場所調整改造、各類標識標牌、單證印章完成更換, “兩家變一家”。
記者瞭解到, 此次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能與海關管理職能的整合, 不僅是隊伍人員、視窗佈局、對外標識、設備場所等方面的整合, 更是通關流程上的優化精簡。 按照可以立即完成優化整合的業務領域先行整合的原則, 目前在7個業務領域推進作業流程和環節的優化整合。
優化整合7類業務流程
1.旅檢方面, 進出境旅客監管原有8個環節整合優化為衛生檢疫、申報、現場調研、查驗、處置5個環節,
2.通關作業“三個一”方面, 進出口企業統一通過“單一視窗”實現報關報檢, 進出口貨物全面實施一次查驗、一次放行。
3.運輸工具登臨檢查方面, 原有關檢3個監管環節優化整合為檢疫處置、登臨檢查2個環節, 現場海關根據對運輸工具開展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登臨檢查等不同檢查要求, 統一安排人員實施作業。
4.輻射探測方面, 統一使用一套輻射探測設備、進行一次探測。
5.郵件監管方面, 原有關檢17個監管環節優化整合為郵袋消毒並放射性檢查、查驗、分流處理等6個環節,
6.快件監管方面, 原有關檢9項監管環節優化整合為申報、動植物檢疫、查驗、放行4個環節, 作業現場整合, 設施設備統一使用。
7.在報關報檢企業資質註冊以及對外“一個視窗”辦理方面, 企業進行海關註冊登記或備案後, 同時取得報關報檢資質。 對外視窗在同一行政大廳的整合為一個視窗, 統一對外辦理相關業務。 各新開口岸的進出境監管現場佈局、流程均將按照這次機構改革方案要求進行規劃設計。